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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我国“三农”发展的历史性成就:为了亿万乡亲们的美好生活

2017年12月27日 来源:人民日报

  架起“四梁八柱”,“三农”发展活起来

  活力,是当前“三农”形势的一个关键词。从辽远的塞北到秀美的南国,从雪域高原的青藏到鱼米之乡的江浙,空前活跃的要素、主体、市场,透射出令人感奋的活力。

  看人气——据农业部最新统计,全国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已达700万人。这些农村“创客”平均年龄44.3岁,高中、职高或大专学历占比40.7%。他们创办的经营实体80%以上都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此同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290万家,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115万个。

  看土地——目前在全国2.3亿农户中,约30%、逾7000万农户流转了土地,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这一比例超过50%。截至2016年底,全国耕地流转面积达4.79亿亩,经营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逾350万户,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40%。

  看资金——截至2016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28.2万亿元。不仅是信贷资金来了,民间资本也来了,今年前三季度,第一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2074亿元,同比增长14.3%,对第一产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95.5%,主力军作用愈加凸显。

  看市场——2017年的秋粮收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市场化购销非常踊跃,多元化主体入市积极。截至12月15日,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秋粮已逾1亿吨,超过预计收购量的一半。

  活力来自全面深化改革。

  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39次中央深改小组会议,其中19次涉及农村改革议题,审议了28项涉农改革方案。土地“三权分置”、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村改革“四梁八柱”框架基本建立。

  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始终是农村改革的主线。从土地入手,活权活地活“三农”。

  上世纪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让承包经营权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离,“一权变两权”调动了农民劳动积极性、生产经营自主性,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起云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已成必然趋势。让一家一户的“一亩三分地”动起来,如何规范流转,确定流转双方权责,亟须加强顶层设计。

  各地探索实践,中央大胆决策,农村承包地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作为我国农村改革又一项重大创新,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新起点。

  深化农村改革,理顺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是重要一项。从粮价入手,活价活粮活市场。

  小麦、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政策,玉米、棉花、大豆的临时收储制度,对保障农民收入起到重要作用,但也带来库存增加、进口增加、补贴压力加大等弊端。

  新疆棉花、东北大豆,实行市场定价加生产者补贴的目标价格改革,让小麦、稻谷的最低收购价不再只涨不跌,“政府之手”让位于“市场之手”,收购市场上不再“国字号”一家独大,过去只能“等政策”的农民也学会了“看市场”。

  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三块地”改革试点正在深入开展;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试点启动……多点突破的农村改革,不断为“三农”发展积聚着动力、创造着活力。

  农业兴则基础牢,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天下安。麦垄风来,改革活水源源奔涌;稻花香里,“三农”根系深扎社稷;春种秋收,广袤田地希望无垠。

  党的十九大绘就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蓝图。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三农”发展交响曲的鼓点将更加铿锵,旋律将更加激扬!(记者朱隽郁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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