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陕西神木:6000亩林地发两林权证 引发村界纠纷

2017年12月08日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神木市位于陕西省北端,煤炭资源丰富。201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县级市。随着煤炭的开采,土地价值也在增加,可是因为历史原因,村与村之间的地界并不明确,围绕土地权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很频繁。

  莫名出现的地界协议

  神木市中鸡镇纳林采当村第一村民小组村民怎么也想不明白,原本属于一组村集体的数千亩林地和耕种了几十年的土地,怎么就成了别村的呢?

  2012年初,与纳林采当村相邻的孙家岔镇张家村村民开始在原本属于纳林采当村第一村民小组的集体林地开垦,把灌木林地变为耕地。当一组村民前去阻止时,却被张家村村委会告知,土地是张家村的,并拿出一份由孙家岔镇张家村与中鸡镇纳林采当村签署于2009年10月31日的地界协议。

  该协议显示:2009年10月31日,经孙家岔镇张家村和中鸡镇纳林采当村两村委会领导,两村各村民小组长及部分群众代表对两村地界进行实地勘察,本着尊重历史、相互礼让的原则,就两村地界划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该协议内容还确定了四至界限的坐标点,按照该协议坐标划分,一组村村民拥有了几十年的数千亩林地和部分耕地也被囊括其中。

  此时,一组村民才知道,自己的土地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家拿走了。一组群众将情况向中鸡镇政府主管领导进行了反映,希望镇政府出面,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

  然而,当一组村民满怀希望地等待之时,张家村村民却在村干部带领下,按照协议划定的坐标强行栽立水泥杆。做为两村界限,被一组村民拔掉,差点引发两村群众打架事件。

  随后,经过镇政府驻纳林采当村干部协调,应允村民向镇政府反映情况,镇政府表示将尽快协调解决,让村民等待回复。

  然而,几年过去了,却一直无果,直至2017年6月,张家村再次组织人员栽上了水泥杆。无奈的一组村民向神木市林业局、市政府多次反映,但都未得到回应。找到主管农业的副市长反映情况,副市长却说:“这事情别找我。”

  此时消息灵通的村民得知一组村集体的林权证在纳林彩当村委会,索要来之后,按照林权证标注的坐标经过测量,发现已经栽了水泥桩被圈进张家村的土地面积已经有2000多亩,按照协议计算的话,被张家村占去了近6000亩土地。

  那么签订该协议的依据是什么?是否经过调查?是否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签订的?未盖村委会公章的协议是否有效?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联系到纳林彩当原村委会主任兰贵喜和村支部书记徐康礼。

  兰贵喜说:“当时经不住张家村干部多次找我和徐康礼,我们就答应了,拟好协议之后双方代表签字,但是我村被叫去代表村民签字的魏某不签字,认为这份协议划定的地界不对,把原本是一组的土地也划给了张家村。后来找本村一些老者对实地验证,说地界划定的确有问题。之后张家村村干部多次找我和徐康礼要求在协议上盖村委会公章,我们认为协议存在问题,一直拒绝盖村委会公章。”

  徐康礼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那时候我刚被选举为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土地权属情况也不是太清楚,张家村干部找到我和兰贵喜,请吃饭喝酒的时候,提出把两个村的地界划分一下,我们答应了,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只是召集了几个村民代表,当时部分代表签了字。但也有代表说地界划错了,拒绝签字,所以最终没有在协议上盖村委会公章。张家村村干部多次找我和兰贵喜要盖村委会公章,我们都没答应。”

  两林权证面积重叠6240亩

  就在该协议出现不久,当地林业部门进行第二次林业统计,在纳林彩当村测量时,有村民问林业局工作人员,之前村干部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和张家村签过一份地界协议,会不会影响林权确认?该林业局工作人员告诉村民,你们私下签订的协议没有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确认不行,我们以民政局的数据为准。

  2010年12月10日,神木县林业局为纳林彩当村一组核发了林权证,林权面积3111亩,林权证备注栏里注记为“纳林彩当一组40户210人共有”。

  此时,一组村民并不知道林权证已经核发,因为该林权证一直在村委会保存。在张家村村民栽水泥桩把纳林彩当村土地圈走,引发两村村民纠纷时,因为没有专业人员和设备,一组村民还不清楚自己有多少土地被张家村圈走,只是大概估算有5000亩左右。直至纳林彩当村在换届选举之后,选举了新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组村民才得知自己也是有林权证的,有了林权证就有了维权的依据。

  一组村民小组组长车田告诉记者:“我们向林业局反映过张家村毁坏我村集体林地,并要求停止侵占行为。林业局分管副局长黄宝明却告诉我们,张家村推掉林地是政府复垦项目和修建乡村道路,不算毁林,至于地界划分去找国土局和不动产登记处。”

  那么,张家村毁林修路、开辟农田是不是毁林?是否属于侵占了属于纳林彩当村的土地?

  记者在神木市林业局找到副局长黄宝明,得知记者来意,黄宝明情绪颇为激动,说记者根本不了解情况,纳林彩当村一组的林权证是错误的,是因为当时林业部门去测量的时候,一组村民隐瞒签订协议的事实真相,致使该村的林权证与张家村林权证重复了6200多亩,林业局现在要撤销纳林彩当村一组的林权证。

  黄宝明副局长说,撤销纳林彩当村一组林权证的理由是两个村签订了地界协议,就得按照地界协议来划分。而重复6200多亩是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当初经办人员已调离林业局。

  而神木市林业局的档案显示,张家村林权证核发日期为2012年12月22日,晚于纳林彩当村一组林权证核发时间12天。林业局提供的资料中有一份“孙家岔镇与中鸡镇林权纠纷协调处理座谈会”的签到表,显示有林业局、天保办、不动产登记局和两个镇政府工作人员参加,但没有座谈会记录和处理结果。

  而既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也未加盖村委会印章,并且只有少数村干部签字的地界协议,资料中却没有找到。

  神木市国土局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三年前,修建神(木)佳(县)高速路的时候,在征地过程中也产生好多林地和土地纠纷。最后,陕西省高院作出判决,以林权证为依据,林权所占土地属林权人所有,之后发生地界纠纷,都参照林权证确定权属。张家村和纳林彩当村林权证出现问题,应该由发证机关自己纠错,土地部门再按照正确的林权证登记。

  而如果撤销纳林彩当一组的林权证,一组村民又要依靠什么来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呢?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