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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村民因土地引发纠纷 拾起工具砸向对方致轻伤

2017年10月12日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漳州10月11日电(通讯员黄从余高一珍)同村村民为了土地纠纷发生争吵,其中一人为泄愤拾起沙斗就砸向对方,一次不中,仍不甘心,继续拾起铁器砸致对方轻伤。近日,经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5月15日14时许,长泰县枋洋镇的蔡某与同村蔡某发因土地纠纷问题发生争吵,一直争执不下,蔡某发便从身旁沙堆上拾起沙斗砸向蔡某,未砸中,又拾起一把铁质单梯砸向蔡某,造成对方右手右桡骨远端骨折。经鉴定,蔡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6月20日,蔡某发经电话通知,自行到长泰县公安局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现其与被害人已达成赔偿人民币43000元的损害赔偿协议,已支付了人民币33000元,被害人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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