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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办: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延至2018年底结束

2017年09月30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9月29日电(王庆凯)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2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项改革”原计划到2017年底结束,目前已调整到2018年底。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的“三项改革”,即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从2014年12月正式颁布改革的政策性文件,到2015年6月确定方案,并在全国33个县开展“三项改革”试点,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这项改革试点进展如何、在改革中是否保障了农民的权益?

  韩俊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中新社记者上述提问时说,改革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通过两年多的改革试点,已经取得了一批制度性成果。

  韩俊表示,征地制度改革已经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形成了相对成熟和完善的规则体系,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也在保护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锤试点地——浙江德清县为例,德清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已有49宗近400亩,成交额1.04亿元人民币,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获益8755万元。

  改革释放了巨大红利,不过,韩俊亦表示,改革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值得认真研究总结。

  在征地制度方面,韩俊告诉记者,改革面临征地范围宽、补偿标准低、征地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试点中也在摸索经验,为修改有关法律提供支撑。”韩俊称,农村土地“三项改革”是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边修法。目前宅基地制度改革经验已经推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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