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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资金支持家庭农场示范创建 宜昌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速度、质量和总量均居全省前列

2017年09月14日 来源:三峡日报

  本网讯(记者揭兴伟、通讯员方素珍)今年6月1日,中办、国办出台意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宜昌市这方面的工作成效怎样?9月11日,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15440个,其中,农民合作社总数达6340家,家庭农场总数达2520家,农业企业1420家,各类专业大户5160个。

  为积极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每年市委“一号文件”就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近年来,宜昌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等系列优惠政策,各县市区也相应出台了项目建设、财政补贴、融资贷款等多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办法。每年各地安排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财政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市财政今年从农业切块项目资金中安排60万元至1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

  市农经局局长刘方春告诉记者,为使经营主体规范发展有章可循,各地经管部门制发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管理规范文本,指导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经营服务、财务核算、内部管理、技术培训等规章制度。按照农业企业、示范社、示范农场的创建标准,扎实开展了重点龙头企业、优秀示范社、“十佳百强”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优胜社场等创建评选活动,推出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示范农场,推进了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

  为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2015年以来,全市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年活动,出台了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及管理办法。目前,全市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达42家、省级136家、市级316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2个,市级256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65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9家,发展速度、质量和总量均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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