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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加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

2017年08月21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屏南县政府日前发布《屏南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

  《实施方案》确定,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技术指南,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2020年底前,完成全县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各乡(镇)每3年对各类别耕地、园地面积及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

  《实施方案》要求,优先保护质量较好耕地和园地。各乡(镇)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对确需占用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鼓励建设项目业主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产粮大乡(镇)、蔬菜主产乡(镇)、水果和茶叶产业重点乡(镇),要将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作为本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乡(镇)倾斜。对因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优先保护类耕地和园地面积显著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乡(镇),将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实施方案》要求,安全利用质量较差耕地和园地。安全利用类耕地和园地集中分布的乡(镇),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或园地)安全利用方案,建立防护隔离带、阻控污染源,采取施用改良剂、翻耕、种植绿肥等农艺调控以及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到2020年,完成省、市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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