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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

2017年08月17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清流县政府网站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意见》,提出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等意见,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6.66万亩。

  《若干意见》提出,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施中低质量耕地提质改造,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强化土壤肥力保护,有效提高耕地产能。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稳妥推进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加强轮作休耕耕地管理,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多措并举保护提升耕地产能。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实行定期对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进行全面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完善土地调查监测体系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年度监测成果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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