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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一户多宅”可以确权了,符合条件的速申请登记备案!

2017年08月03日 来源:今日头条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宅基地分配一直遵循的是“一户一宅”也即是说一户人家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但由于前几年农村宅基地管理较为松懈,“一户多宅”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虽然现实情况可以表示理解,但“一户多宅”确实违反了国家土地确权政策规定的原则,因此在近几年的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中,有传言称会将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收回上交村集体!是真的吗?

  “一户多宅”确实违反了国家土地确权政策规定的原则,但也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对于合法的“一户多宅”,不会被村集体回收,同样也能顺利进行土地确权。

  1、总面积不超过宅基地规定面积标准的

  农村每家每户都有规定面积的宅基地,面积是根据每户人口数量限定的,因此无论宅基地有多少块,只要面积加起来不超过限定的宅基地面积即可,这样的宅基地属于合法,并且应当给予确权!

  2、宅基地上农房被继承后形成的一户多宅

  宅基地虽然不能继承,但是根据继承法规定:宅基地上建造的农房是可以被继承的。并且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农房之后,形成的一户多宅依旧属于合法,并且应当给予确权!

  3、合法交易后形成的一户多宅

  在很多农村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家中儿子无地但在结婚时需要宅基地建造新房,申请又批不下来,只能在本集体内进行交易,这样的情况下,在没有分户之前,就造成了一户多宅。这样形成的一户多宅依旧属于合法,并且应当给予确权!

  但最好尽快进行分户,而且宅基地交易之后过户手续要及时。

  4、因管理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一户多宅

  国土部门出台的意见明确表明:针对宅基地管理部门工作失误造成的一户多宅要合法保护,对这类一户多宅进行确权,不能让老百姓为管理部门自己的问题买单。

  除上述情况外的“一户多宅”均不能给予确权,并且在土地确权结束后,部分多余的宅基地或将被依法回收、也有可能会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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