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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深化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7年07月19日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本报讯(记者郜晋亮)近日,青海省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在全国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之一的湟中县举行,并明确了改革时间表。青海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用4年时间建立经营性资产股份制合作社,到2021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青海省副省长严金海表示,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四梁八柱”性质,是深化改革中名副其实的“深水区”“硬骨头”,是一场输不得、输不起的攻坚战。推进这项改革既要鼓励创新、勇于实践,又要把控方向、把握节奏,改革才能真正落地见实效。要把准改革的方向,最终是要实现农牧民增收,坚决禁止和避免“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要把稳改革节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要立足农区和牧区的差异,不搞齐步走,禁止一刀切。要创新体制机制,有效化解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改革。

  在这项改革工作中,人员身份认定是最重要的一步。为此,湟中县专门出台了人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严格规范了应该认定的村民和排除认定范围的村民。自2015年试点至今,该县已完成该县393个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确认、清产核资等工作。该县还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平台、集体资产权能改革应用平台,实现村民对改革情况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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