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粮食价格持续走低,越来越多农民不再愿意种地,加上中央不断强调要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于是,这些不愿或者不能种地的农民把土地以多种形式流转出去,换取一些流转收益,同时也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不至于抛荒。
问题随之而来,随着农业补贴的力度不断加大,对于流转后补贴该归谁这个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流转后的补贴到底该给谁呢?是土地流转的出让方?还是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呢?
如果你仔细看看政策你就知道,农业补贴是补给实际种植者的,也就是补给实实在在种地的人的。但是之所以还会产生纠纷的症结就在于土地流转合同。
大多数地区土地流转市场还不是很规范,土地的转出方和受让方也大多数是熟人关系,或是同村之间或是邻村之间,大家往往碍于情面或是其他原因,选择不签合同。这样就给后续农业补贴纠纷的爆发埋下了导火线。
如果你是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土地的实际种植者。而且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那么问题就容易解决了,土地流转合同上写着补贴归你,自然就归你。也就没有所谓的纠纷了。
但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者双方之间只有口头承诺,就危险了,纠纷产生的机率大大增加。因为没有书面制约,只靠人品有时候可是靠不住的,就算打官司,也是有理不好说清的。
这就说明了流转合同的重要性,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候,为了避免后续问题,一定要签订流转合同。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约定土地用途,耕地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或与农业相关的用途,不能改变耕地的基本性质。
2、约定的流转年限要合理,不能超过转让方对这土地的剩余承包年限。
3、约定流转后,农业补贴补给谁,避免后续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