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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家庭农场达450家 加强家庭农场扶持力度

2017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潍坊7月4日讯(青州电台王复明)青州市通过加大资金支持、用地保障、人才培养引进、专业化服务、培育示范带动等措施,家庭农场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目前,全市发展家庭农场450家,其中从事种植业343家,养殖业56家,种养结合51家。

  资金支持。青州市研究制定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各项政策,重点通过参股、贴息、奖补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加强银农合作,积极探索和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蔬菜、花卉大棚抵押等贷款模式,着力解决家庭农场贷款难、启动资金缺乏等问题。市财政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家庭农场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创建,人才培育,考核奖励,启动资金等。

  用地保障。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积极提供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农民将土地依法、自愿、有偿、平稳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全面落实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有关政策,为家庭农场发展设施农业提供用地保障。

  人才培养引进。青州市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点之一,用3年左右的时间,依托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项目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生产品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引导大学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增强农场发展后劲。

  专业化服务。引导家庭农场开展“三品一标”创建活动,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为家庭农场提供种苗、农资、农机、技术指导、产品购销、物流配送和质量检测认证等服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形式建立经营合作共同体。引导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专业合作社,加快规模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农场领办、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拉伸产业链条,提高综合效益。

  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青州市制定了示范家庭农场建设标准,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经营规模大、品牌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家庭农场,并给予一定奖励支持,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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