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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未成年人撑起全方位的“安全伞”

2017年06月17日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徐建辉

  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6个典型案例。据介绍,2013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3713件,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10782件。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他们的安危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希望,少年儿童的安全状况和健康成长,更关乎整个社会的未来。但是,作为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他们一方面缺乏保护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也缺少识别危险与伤害的常识,这就造成他们比成人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留下的伤痛和阴影也更为严重。

  现实中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危险侵害和安全威胁是来自多方面的,有日常生活里的,有学校上学中的,有玩耍嬉戏时的,也有交通出行路上的。其中既有来自自然环境的伤害,也有人为故意的侵害。此次通气会上,最高法不仅通报了侵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而且介绍了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案状况。

  毋庸置疑,司法保护是打击恶意侵害,维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各项合法权利最有力、最可靠的武器。最高法选择在“六一”这个特殊节点通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和相关惩治情况,就是为了向社会展示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决心、力量和成效,震慑那些企图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魔爪,同时引起全社会对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关注和重视。但是人们也应当看到,法治并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法侵害的唯一有效路径,孩子们需要来自家长、学校、社区乃至社会各方的全方位、多层次保护。此外即使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格追究,但是伤害毕竟已经铸成。

  因此,正如最高法在通气会上所呼吁的那样,首先应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打造基于自身的第一道安全防线;其次应强化家长、老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构建由家庭、学校共同支撑的第二道安全防线;同时还应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性犯罪前科人员的监管,消防隐患、堵塞漏洞,搭起社会防范的第三道防线。

  每个人的头顶都不可能永远是一片艳阳天,而作为相对更加柔弱的少年儿童,他们承受风雨的能力更差,只有全社会携手,一起筑牢覆盖家庭、学校、社会的三道防线,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从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牢固的“安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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