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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愿仍当村民 不做千万富翁

2009年12月02日 来源:新快报

王云涛/绘


  城市化下如何抉择?猎德村民大多选择“仍住同村,地留子孙”

  愿做流动资产数百万、上千万元的富翁,还是愿当村民?答案对绝大多数国人不言而喻。
但在正在改造的广州猎德村,村民们绝大多数选择了后者。
  在昨日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过程中,猎德村有关负责人一语惊人——该村拆迁补偿面积在上千平方米的村民大有人在,如果37栋安置楼改为国有用地性质,将催生一大批千万富翁,但大多数村民宁愿仍当农民。

  为何非要当农民?

  官方说法

  可以传子孙 仍是同村人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目前村民选择保留集体用地性质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国有土地有使用年限,但集体土地没有,可以传给子孙;二是城中村改造后,原来的农村形态已经没有了,但住安置房的还可以是同村的人,如果拿去买卖,到时村民都分散了,“猎德村就真的不存在了”。”

  村民说法

  不愿离祖地 担忧仔败家

  “我们又没想过要卖房,当然要保留集体用地性质啊。”猎德村村民李先生昨晚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想过靠房子赚钱。”

  “我们都是农民,没多少收入,不可能到别处买房。”李先生告诉记者,很多家庭还怕以后家中出了“败家子”,将家中的房子拿去卖钱。

  另一位村民张伯表示,猎德村民祖祖辈辈生活在此,自己和家人都不想离开这里。“反正都是自己住,国有土地有70年的使用期,集体用地则没有时间限制,我们当然希望是集体用地啦。”

  试点新措

  猎德村民可自选安置房用地性质

  “村民的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在昨日的视察中,城中村改造安置房的土地性质问题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在回答代表提问时透露,安置房所在的地块一般是原村的集体用地,其他城市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民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均从集体用地转为了国有土地。广州城中村改造目前尝试了一种新的做法:由村民自己选择安置房的土地性质。

  “村民可以自己决定安置房转为国有土地或者继续保留集体用地的性质。”谢晓丹表示,这种尝试在猎德村的改造中第一次使用。

  各有利弊

  集体用地禁卖房转国有仅70年限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安置房转为国有土地和保留为集体用地对于村民来说各有利弊。

  转为国有土地后,便可获得房产证,上市买卖,但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只有70年。但如果保留为集体用地,则不能买卖只能居住,没有市场价值,但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相关负责人透露,普通的集体用地转为国有土地时,村民需按该地块基准地价的30%补交费用,但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政府将再给其50%的优惠,也就是说,可以按基准地价的15%补交。

  房价高企

  楼价近两万元/平方米 也不能卖

  猎德村位于珠江新城核心区域,该村37栋村民安置楼建设目前已接近尾声。根据附近的楼价,这37栋安置楼的市价可达每平方米近两万元。

  据猎德村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村获得补偿面积最大的一户有2000多平方米,如果安置楼改为可以买卖的国有用地性质,该户村民的“身家”将高达4000多万。而补偿面积在上千平方米的也大有人在。也就是说,如果安置楼改为国有用地性质,将催生一大批千万富翁。

  猎德村村支书李方荣表示,该村的大多数村民都不想将37栋安置房转为国有土地。该村根据大多数村民的意愿选择将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定为“集体用地”,也就是说,市价再高,这些安置房也不能用来出售。

  城中村改造合法面积拆一补一

  土地纯收益的60%将用于支持集体经济发展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昨日向部分市人大代表汇报了广州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情况及近期目标。谢晓丹透露,广州城中村安置将对合法面积进行“拆一补一”,而土地纯收益的60%将用于支持集体经济发展。

  改造模式:全面改造/综合整治

  谢晓丹表示,广州计划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138条“城中村”的整治改造任务,其中位于重点功能区的52条全面改造的城中村计划用3-5年时间完成改造,这其中又有9条“城中村”需要在亚运会前完成清拆。这九条“城中村”包括天河区的冼村、林和村及新塘村。

  他透露,“城中村”的整治改造模式将分为两类:一类是全面改造类,即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对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产业结构有较大影响的52条“城中村”,进行整体拆迁重建,实施全面改造。第二类是综合整治类,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外,但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86条“城中村”,在基本不涉及房屋拆迁的基础上,以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为主要内容。

  融资模式:熟地出让/生地熟让/自主开发

  谢晓丹表示,广州城中村改造将采用三种融资模式:

  第一是熟地出让模式,即单独拿出一块融资地块公开出让,融得资金全额返还村用于拆迁安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是生地熟让模式,即公开出让融资地块,但捆绑拆迁安置责任,公开出让条件中明确,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回迁房和支付货币补偿款,拆迁资金由区政府和村共同监管,防止烂尾;第三是自主开发模式,即由村经济组织自行融资进行开发建设。

  土地政策方面,对全面改造项目给予政策“松绑”,允许土地直接登记为国有土地;允许现状出让和“熟地”出让;村自主改造的可实行协议出让,并享受优惠的土地出让金政策。

  在财税资金扶持方面,土地纯收益的60%支持集体发展。综合整治类项目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村旧厂房、空闲或低效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流转方式自主招商融资进行改造。

  安置政策:复建补偿/安置补偿

  安置政策方面,谢晓丹表示广州将实行复建补偿、货币补偿等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对合法面积实行“拆一补一”。区和村依实际确定了拆迁补偿基准面积后,村民的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基准面积的,允许村民按成本价补交差价的基础上,按基准面积予以补偿安置;超过基准面积的部分按建安成本价货币补偿。复建安置房建设将实行村民自住房屋与经营性租赁房屋另址分开建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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