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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包林地改成度假村被判刑有些地 不是你想改就能改

2017年04月23日 来源:沈阳晚报

  林地原有植被遭严重毁坏,老板被要求4个月内恢复原样

  一名男子承包一片果园林地,没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就将林地改造成了一个度假村。4月22日,沈北新区人民法院透露,这名男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刑,并被责令其恢复原样。

  张某是一名个体业主。2004年7月,张某与沈北新区一村民委员会签订林木(果园)承包合同,承包了该村村北一片槐树林地67.66亩。5年后,张某注册成立了一家度假村。2010年5月,张某开始陆续在承包的槐树林地里空地上进行施工改造,建设了包括水泥地面、方砖路面、网球场、小木屋、演艺广场、蒙古包、儿童游乐场、水池、篮球场等建筑和设施。工程一直进行到2013年5月才全面竣工。

  经过改造,这片槐树林地被改造成了一个集蒙古族风情村、开心农庄、槐园林地生态观光、户外室内草坪婚庆、战地汽车旅馆、儿童农业体验中心于一体的综合生态旅游度假农庄,并对外营业,吸引市民前去游玩。

  2015年5月,相关部门调查发现张某并没有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属于违法行为,遂移交给沈阳市森林公安局调查。张某被取保候审。经辽宁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家度假村建筑物及基建(娱乐)设施占用林地面积19.6亩,林地用途发生变化,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林业种植条件丧失,林地被严重毁坏。

  近日,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张某系初犯,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且能积极缴纳罚金,故对其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罚金已缴纳)。

  同时,法院判决责令张某: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4个月内,将所占用19.6亩林地上所建设施恢复原有林地状态。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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