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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理念振兴乡村旅游

2017年04月12日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武汉)

  培育发展乡村旅游是一项长期战略和系统工程,应综合运用文化思维、生态理念、工业方式和市场手段扎实推进。

  把农村当景区建设。要牢固树立全域规划、全域旅游意识,把农村规划管理放到与城市规划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好,因地制宜,量体裁衣,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及村庄建设规划,精准定位各个村庄的功能布局、产业走向、建筑格调和民居样式,保护自然美、提升田园美、塑造个性美、凝聚整体美,全面加强对村庄建设的规划引领和监管约束,严格做到无规划不建设、不美观不施工,从根本上防止乱搭滥建、大拆大建、照搬照抄等现象发生,推动农村整体迈入美化、净化、园林化、景区化、品牌化的发展轨道。

  把农居当景观塑造。高度重视传统民居、特色民居、创意民居在旅游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利用精准扶贫易地搬迁、生态迁移、农村危房改造和特色小镇建设等契机,推动建筑设计下乡,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村组协同、农户参与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虑不同地域农村的区位、环境、历史、文化、风俗和农户的收入、习惯、需求、意愿等因素,对需要迁建、新建、改建、扩建的民居,紧扣旅游主题,突出地方特色,找准建筑风格,整体规划、精心创意、统一设计、精致施工,努力做到既传承当地历史文化,又吸收国内外先进理念;既与周边环境高度协调,又与山水田园自然契合;既方便农户生活生产,又兼顾游客食宿游乐;既能体现个体化美感,又能形成一体化风格,让广大民居成为乡村旅游中赏心悦目的亮点、看点和卖点。

  把农业当旅游业发展。坚持依托农业资源开发旅游卖点,借助旅游手段提升农业价值,做到农为旅产、旅绕农兴,依农兴旅、以旅促农,实现农旅合一、旅农共荣。统筹整合政策与资金,把农村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基本农田改造、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旅文融合、农业产业化经营扭在一起抓,根据城镇游客、外地游客、境外游客等不同目标群体的消费需求与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展绿色安全的有机农业、赏心悦目的景观农业、宜静宜动的休闲农业、寓教于乐的科技农业、珍贵独特的精品农业和健身悟道的养生农业,让农业农村因旅游而升值,让旅游因农业农村而兴旺。

  把农产品当旅游商品开发。按照种养标准化、产量规模化、加工文创化、产品品牌化的发展理念,以培育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依托,以推动土地流转、农户联产、“一村一品”、“多村一业”等为动力,以注入本土文化、传统工艺、民族元素、独特创意和高新技术等为重点,对各地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进行产业化开发、工业化生产和精细化包装,争取五谷杂粮、瓜菜果茶、菌菇参荪、花卉苗木、牲猪土鸡、牛羊鱼虾等土特产就地随产随销,力促针织、木制、竹编、陶烧、瓷塑、玉雕等纪念品、工艺品、收藏品、观赏品升值俏销,推动精深加工的有机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优质农产品、药用农产品、养生农产品等批量远销,让各地农产品就近转化为旅游地商品。

  把农民当股东培养。在发展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美丽乡村和深化农村改革进程中,始终把农民作为共赢共富共享的参与主体、受益主体,支持引导农民成为专业会员、产业工人、经营业主、创业老板、企业股东,着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职业化水平和稳定化收入。大力培育发展农村各类产业合作社、联盟、协会、商会、理事会,让单打独斗的农民变成抱团致富的合作伙伴。积极推广“公司+集体+农户”、“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等产销模式,让粗放经营的农民变成精准生产的专业户。

  把传统村落当精神家园呵护。尊重村落价值和发展规律,尊重农民意愿和传统习惯,尊重乡村文明和自然遗产,不把城市复制到农村,不到处大拆大建,不随意毁旧建新,不人为破坏环境。严格修缮保护农村古宅、古道、古桥、古井、古树、古建筑等历史风物,系统发掘农村地名、方言、典故、歌舞、戏曲、绝技、习俗等人文遗产,让农民珍惜家园,让城镇居民热爱农村,让游客慰藉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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