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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岛区"四个聚焦"推进农村产权改革

2017年01月12日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一村一策定成员不确金额确份额

  ——青岛市黄岛区“四个聚焦”推进农村产权改革

  本报记者于洪光王泽农杨瑞雪

  前不久,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宝山镇中山前村,村党支部书记周垂杰告诉记者:“中山前村是一个纯农业村,拥有土地681亩、山林154亩,没有企业。2015年5至11月进行了产权改革,界定成员269人,折股10863股,成立了村经济合作社。”

  “黄岛的特点是‘大城区、大农村’。2014年11月农业部确定黄岛区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具体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任务。”区委副书记佟海燕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12个配套文件。如今,黄岛农村产权改革已形成了以区级为指导主体、镇街为责任主体、中介组织为服务主体、村为实施主体的推进机制,已有464个村庄和农村社区完成了改革,占所有1156个村社的40.1%;有410个村社,正在按程序稳步推进,即将完成。

  聚焦全域“三类村社”,探索纯农业村改革

  在珠海街道大溧水村,村党支部书记张焕双说:“大溧水村离城区11公里,是个纯农业村。纳入改革的资产包括:资金108.5万元;果林719亩,出租地195亩,荒山滩沟2733亩,绿地165亩,边角土地和道路649亩,水面1亩。界定成员1345人,采取了‘资源份额化量化’方法,折股72500股,成立了村经济合作社。村民有了份额,将来有资产收益时,可按份额来分配。”

  黄岛区委农工委书记毕吉锋说:“黄岛着眼于农村发展稳定、固化农民权益、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进行了产权改革顶层谋划设计,确定聚焦‘全域村社、分类实施、整体推进’。”

  在黄岛,根据村庄和农村社区经济、资源等情况,把全区村社分成了纯农业村、城郊村、城中村“三个类型”,提出了不同类型村社的改革目标。对约占全区村社57%的656个纯农业村,改革目标是成立村经济合作社;对城郊村和二三产业比重较大的村社,成立股份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对城中村,成立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社。

  到2016年9月底,黄岛已成立村经济合作社461个,占完成改革村社的99%;成立有限公司3个,占1%。没有成立股份合作社和成立有限公司较少的主要原因是这两类改革,成本较高。

  聚焦成员资格界定,依法认定“全额享受成员”

  灵山卫街道地处城郊,街道驻地及周边16个村社外来落户人员较多,约占总人口的1/5,有的村达1/3。改革前,对外来落户人员实行了“村集体收益分配积分制度”,就是根据落户年限进行积分,落户年限越长,积分越高,分配越多。改革时,经过民主表决,延续了这一制度,避免了原居民与落户人员的矛盾。

  泊里镇河东村是一个城郊村。村里绝大多数是原居民,在界定成员资格时,经过民主表决,对个别外来落户人员实行了与原住民同样的政策,全额享受人口福利股。改革时确定股东1288人,量化资产4747万元。

  毕吉锋说:“村民成员资格界定是改革的一个敏感问题,矛盾集中在原村民和外来落户人员的权益之争上。黄岛将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与民主决策的灵活性相结合,依法确定常规成员,民主表决有争议成员,实行‘低门槛、广覆盖’和一村一策,确保每一名有资格的成员都能享受相应的资产权益。”

  为了实现成员资格界定规范化,黄岛明确了“九类”可以直接认定为具有本村社成员资格的“全额享受成员”:一是户籍在本村社、农村实行责任制时的原生产大队成员;二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村社成员、本人户籍在本村社的成员;三是与本村社成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本村社的居民;四是本村社成员依法收养落户本村社的居民;五是政策性移民落户本村社的居民;六是户籍迁出本村社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初级士官;七是户籍迁出本村社的全日制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八是户籍迁出本村社或注销的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九是经过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按程序表决同意确认的人员。

  毕吉锋说:“在黄岛,有‘四类’人员不能确认为本村社成员,属于‘不应享受对象’。”一是政府部门办理了正式录用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现职和退休人员、在部队已提干人员、其他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二是在其他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享有股权的人员;三是未加入本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的外来挂靠人员;四是其他按照法律法规不应确认的人员。此外,户籍在本村社的其他特殊人员能否成为本村社成员,要经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按程序表决。

  聚焦全部“三类资产”,实行“不确金额、确份额”

  在珠海街道松园村,党支部书记丁志斌说:“松园村是一个城郊村,经济较好。账内资产1864.9万元,资源性土地968亩。改革中,除承包地和宅基地外,对经营性、资源性、公益性等全部资产,在界定成员资格基础上,‘不确金额、确份额’,按成员所占份额进行了折股量化,成立村经济合作社。明确了资产所有权,界定了资产使用权,可以避免今后人口增加或用途改变而导致的权属不清、受益主体不明等问题。”

  铁山街道丙村也是一个城郊村。该村资产少、资源多,实行了“不确金额、确份额”配置方式。界定成员有925人,量化股份33488份。算出每个成员应享有的份额,每个成员份额相加,就是村经济合作社总股份。

  在黄岛,多数村社山多、陵多、地多、滩多,资源性资产较多,经营性资产少,经济实力较弱,货币资金更少,有的还有欠债。然而,近几年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实施了新农村建设,形成了社区服务中心、健身广场等公益性资产。

  黄岛区农发局副局长薛聚基说:“不管是经营性,还是资源性、公益性资产,都是农民的财产。黄岛借鉴外地改革经验,将资源性、公益性、经营性‘三类资产’全部纳入了改革范畴,实行了‘以份额化为主、份额化与金额化相结合’的配置方式,将全部资产权益固化到农民身上,保障了农民资产权益的完整性。”但是,对家庭承包地、宅基地等资源性资产,不纳入改革资产范围;村集体所有权的收益部分,仍归改革后的村经济组织所有。

  对于仅有资源性和公益性资产、没有经营性资产、甚至有债务的村社,如果按资产金额进行折股量化,群众容易产生不分股份、分债务的疑虑。针对这一情况,实行了“不确金额、确份额”的配置方式,根据界定成员资格及资产总份额情况,进行折份,实现量化。目前,黄岛完成改革的村社,98%实行了“不确金额、确份额”的配置方式。对股权实行静态管理,生不增、死不减,可以在村集体组织内部转让,允许继承;将来集体资产有收益时,按照份额分配。

  聚焦村民个人股权,不设村集体股权

  为了保障改革后村社“两委”日常开支来源,黄岛明确,改革后成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属性不变,属于村集体企业,村社“两委”日常支出列入企业支出范围,并写入《章程》。

  长江路街道荒里社区是一个城市化的城中村。改革前,村集体收入2.18亿元,净资产2.26亿元;改革时,成立了青岛昆仑山资产经营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每年股东分红200多万元,人均2000元,股金分红率7%。

  黄岛区农发局改革发展科科长李一说:“黄岛在股权设置上,确定设置个人股权,不设村集体股权。个人股权由人口股和农龄股构成,二者比例在6∶4至8∶2之间,具体由村级确定。”

  具体到一个村社的农龄股,规定每个农龄年限设为1股,本村社农龄股数总和,除以农龄股权占全部股权的比重,定为总股数;总股数减去农龄股数总和,为人口股股数总和;人口股股数总和,除以人口赋值总和,就是人口股;人口股乘以每位村民的人口赋值,即每位成员的人口股。并且,当人口股股数总和,除以人口赋值总和不是整数时,为了便于操作,可适当增加人口股总量,直到相除值为整数。这样人口股与农龄股比例会有微小变化,具体由各村自行确定。

  “全额享受对象”与“酌情享受对象”都属于农龄股享受对象。农龄计算时间为1956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不足1年按1年计算,起始年为16周岁,男女农龄截止分别为60岁和55岁。政策性移民人员的农龄包括其在户籍迁出地的农龄,部队服役人员服役时间、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时间计算为农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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