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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盟太旗积极推进“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

2016年12月21日 来源:中国土地资源网

  今年8月,太旗被自治区列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旗”,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化用地养地相结合、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理念,确保农民种植收益不降低,促进我区生态环境改善和耕地资源永续利用,推动我旗农牧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太仆寺旗探索实行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就轮作制度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要求。成立了全旗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专家指导组。

  二是确定轮作模式。因地制宜推出“马铃薯—杂粮豆—油料—马铃薯模式、马铃薯—油料—杂粮豆—马铃薯模式、马铃薯—杂粮豆—玉米(饲草)—马铃薯”三种轮作模式,引导全旗种植户积极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的三年以上轮作模式。同时,鼓励各苏木乡镇,积极探索促进种植结构调整优化,提高耕地质量,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符合当地实际的三年以上轮作模式。

  三是落实轮作地块。按照试点地块要相对集中连片、以种薯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重点补助对象,种植大户最小地块面积不低于500亩等相关要求,在全旗七个苏木乡镇安初步确定轮作地块57个,轮作面积5万亩。由旗国土地局牵头,农牧业局配合,利用遥感技术对轮作地进行了测绘上图。

  四是严格申报程序。对符合条件实施耕地轮作制度的种植大户、家庭农牧场、合作社、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向所在嘎查村委村提出申请,嘎查村委会进行核实后,上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实地勘查后上报旗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汇总编册,由旗、苏木乡镇与轮作户签订轮作协议书,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木乡镇、种植轮作户保存。目前,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统一设计印发了《太仆寺旗探索实行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确认备案表》、《太仆寺旗探索实行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协议书(样本)》,协议书签订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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