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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强化管控措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2016年10月17日 来源:楚雄市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楚雄市始终把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成效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进行考核,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各项工作要求,楚雄市采取五项措施,狠抓耕地保护,确保该市辖区范围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保护区面积始终稳定在州人民政府下达的72万亩目标任务之上。

  一是明确责任。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村委会、各村村委会与各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与农户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作为第一要务,开展好耕地保护工作。

  二是规范管理。市人民政府要求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注重强化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建立了保护基本农田档案工作,与村、组、农户签定的保护地块全面落实到实处。

  三是强化动态巡查。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执法人员巡查责任制》、《执法人员巡查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采取划片包乡镇和重点区域、重点地块巡查相结合,定期巡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严肃查处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等办法,推进巡查工作制度化发展。

  四是健全监管网络。按照市、乡(镇)、村(组)三级监察网络的实施,将重心下沉,靠前执法,发挥乡(镇)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村级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事前防范,教好预防土地违法的形成。

  五是注重开发整理和复垦。加强对关停拆除窑场的复耕,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工作。

  目前,楚雄市耕地保有量为51189.34公顷,确保了规划期间楚雄市辖区范围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400公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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