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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不损害农民利益的提前下进行宅基地改革

2016年09月12日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9日消息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改革,目前正在全国多个地区加速探索。四川成都市日前就发布了两项方案,决定在明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农户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2020年底前要形成改革成果。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在推进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时,必须要考虑到农民的退路问题:

  李国祥:我们总的原则是,宅基地改革在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有偿退出,并且要给农民留有一定的余地,留有退路。

  现在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从中国发展的进程来看,我们是希望我们的农民进城之后有一个适应阶段,如果在城市里面不能长期生存,我们就给农民留有一条退路,防止农民在城市里集聚形成贫民窟,这是我们必须要坚持的。

  所以我们说在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时候,必须对农民进城的条件,以及如果农民在城市里面不能生存,这个应该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这方面来说我们还是缺乏经验。

  李国祥表示,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管理还存在法律和制度障碍,由于当前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同时对农村宅基地实行严格管理,所以有关宅基地的退出机制还要谨慎探索,不能急于求成。

  李国祥:我觉得我们不能急于求成,一次性的把整个宅基地市场放开,我们国家正在选择一些地方进行试点,并且在试点之前要让人大、立法机构授权,这样既遵守了现有的法律,又保证试点的推进。

  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我们试点地区一定要摸索情形,真抓实干,在设计上我们尽量避免犯错误,在行动上我们要不断地来推进,一定要试出到底哪些能够成功,哪些不能成功,哪些能解决当前的问题,哪些不能解决当前的问题,哪些能够受农民的欢迎,哪些不受农民的欢迎。

  我们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经验教训之后,我们再来上升到政策,最终再拿到立法机构让人大讨论,再来修改我们的法律,所以说现在我们的宅基地一个方面我们要试点,另一个我们不要越权扩大试点,试点的地区要抓住机遇,为国家为全国探索经验,等到成熟的时候,我们要及时的修改法律,通过法律的规范来推进整个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有偿转让的市场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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