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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村民爆料:林地遭非法侵占,处理结果却。。。

2016年09月01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表示,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

  执法力度不够

  对付违建,除了经济处罚,还有其它更严厉的手段。譬如,建房要花大价钱,若建起后又被拆了,当事人将血本无归。事实上,村民非法占地,当地国土部门不仅给予了经济处罚,而且还多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建设,恢复原状。也就是说,经济处罚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若针对“恢复原状”的执法力度大些,村民断然不敢顶风扩建。

  将执法难的责任推给经济处罚标准低,属于以偏概全、避重就轻,忽视了其它处罚没有执行好这一因素。提高处罚标准固然是化解违法占地的一个办法,但只要执法力度不够,再高的经济处罚也是枉然。相反,只要执法到位,即使立足现有处罚措施,也能产生足够的震慑力。遏制当地违建频发势头,与其指望修改法规,不如扎实执行好现有法规。

  提高违法成本

  两张分别为378元、5536.5元的罚单,简直就不能算是一种处罚,而是一种对违法占用林地的鼓励和怂恿。因为违法者付出的违法成本和可能获得的现实受益,完全不成比例,那么在这样的处罚面前,凡是有经济实力者,都会跃跃欲试,甚至在违法占地、开工建设前,就准备好罚款了。而那点微不足道的罚款,实际上已经沦为大肆占用林地和违建的“通行证”。

  毁坏林木、占用林地、破坏环境、大肆违建,所有这些行为,完全称得上是一种大恶,既然是大恶,就应该面临“大惩大罚”,然而区区每平方米3元钱的罚款,任谁都不会真正放在眼里。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就必须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与修订,大大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让其得不偿失。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才能遏制住违法行为的黑手。

  必须予以严惩

  古人云:“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土地日益成为当代中国的稀缺资源、最宝贵的资源,要保护土地不被非法侵占,对于非法占地行为,就必须予以严惩,不能手软,这一点没有商量的余地。

  一方面,有必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提高非法占地、破坏耕地等行为的罚款标准,提高非法占地的违法成本,要让非法占地者真正的伤筋动骨。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出威慑力,才能给非法占地者戴上一顶“紧箍咒”。另一方面,对于非法占地行为除了给予行政处罚之外,必须限制定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继续罚款了之,更不能让罚款成为非法占地的通行证。同时,对于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政府部门、国土部门要加大问责力度,倒逼国土部门当好“土地神”。

  结语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使用林地、破坏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建章立制。但在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足的当下,尤其需要相关部门承担起相应责任,毕竟“政府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负有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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