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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变资金 莱芜首笔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成交

2009年11月09日 来源:新民网

 本报莱芜讯 11月5日,当记者来到莱芜市大王庄镇杨家庄,正在冷库里收拾大蒜的村民王亮长乐呵呵地走出来对记者说:“这几年,眼瞅着好买卖没钱做,浑身劲使不出来,真是憋死人。当我得知能用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可真是吃了定心丸。一个星期前,我从邮政储蓄银行领到了额度30万元的贷款证”。

  这笔贷款是王亮长用自家冷藏加工厂的办公楼作抵押贷来的,莱芜市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由此实现“零”的突破。

  王亮长有一幢440 多平方米的办公楼和7 间冷库,从事姜蒜等农产品储存加工,流动资金需求多。以前,他贷款要么找公务员担保,要么联合几户村民“互联互保”,门路窄,钱难贷。近两年,更是由于生意亏本,他跑了几家银行都贷不出款来。今年生意来了,却因没钱给耽误了。9 月份,莱芜市颁布《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他把文件琢磨了好几遍,认为有门儿,立即找到房管部门,提出用办公楼作抵押贷款。在完成了评估等手续后,他向市邮政储蓄银行提出了贷款申请。银行在经过相关程序后,认为此前虽无先例,但房屋所有权人具备较高信誉和还贷能力等,很快批准并给予30万元授信,为其办理了贷款证。

  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企业厂房、农村宅基地房屋、农村集中居住区房屋和农村临街商住房等集体土地房屋,在以前无法作为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虽是财产却是“死钱”,无法变现。房屋所有权人要想贷款,仍须找担保,融资难度非常大。为活跃地方经济,莱芜市经过详细调研后,出台了《 莱芜市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按照这一办法,依法登记的集体土地房屋可以作为抵押,直接向有关银行贷款,并可由银行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发放贷款证等。

  不但如此,记者从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得知,全省第一个有关集体土地直接抵押贷款的办法也在莱芜市形成。同时,市房管局也在加快推进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发放工作,并牵头组织民营担保公司。有了这些做保证,可进一步增加不动产的抵押信用,也解决了银行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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