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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起纠纷 人民调解把事了

2016年06月24日 来源:宣城新闻网

  宣城新闻网讯 近日,郎溪县司法局梅渚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土地起租赁合同纠纷,化解了持续4年的纠纷。

  王某是一家医药公司的负责人,2007年该公司通过招商引资来到郎溪县梅渚镇,欲在该镇某村建设厂房。同年6月,该医药公司与梅渚镇该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租赁土地的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等基本条款,同时双方还对工厂生产是否会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等问题作了约定,协议签订后,该医药公司一直都有按照约定支付全部租赁费用,然而从2012年7月1日起该药厂以企业亏损停产为由拒绝支付租赁费。在这近四年的时间里,该村委会多次联系王某索要拖欠的租赁费均遭拒绝。无奈之下,该村委会请求梅渚司法所出面协商解决。

  梅渚司法所受理案件后,调解员本着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理念,迅速走访了该村委会,并及时联系王某,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原来该药厂因为市场经济不景气从2011年起就开始亏损,最终实在撑不下去,不得已在2012年开始逐步停产,厂里实在拿不出钱继续支付土地租赁费。

  得知事情真相后,调解员分头给村委会和王某做思想工作,耐心地讲解土地租赁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一番调解后,双方同意各让一步。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该村委会同意该公司分期支付拖欠的租赁费,该《人民调解协议书》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如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至此,一场持续多年的纠纷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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