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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村级集体林地被毁林 取土洗砂无人处理

2016年05月06日 来源:华声在线

  本人双峰县沙塘乡板洞村村民胡连生与村民代表会议及村支两委协商通过,在乡林业站的监督下,按相关政策与村委会于2005年10月1日签订了《板洞村村级山林承包合同书》,合同对承包林地范围界线及承包人的权益进行了确定,合同即日生效,本人即日主张承包人权益至合同期满。在承包期间我除了日常对林地看护外,还对林地进行了大面积的作业和补种林木。因林地承包前期投入大、收益期长,看护林地又没有政策性补贴等来维持生计,无奈之下我于2015年冬季外出打临工补贴家用。

  2015年底我返乡后第一时间就去了承包的林地巡视。巡视中发现位于村道边的承包林地(承包合同中附件1.1曹禾冲)一边已被挖空几亩,部分杉木林基地连根带土不见了踪影。只留下光秃秃的黄土和石头裸露在外,原来的坡地不在了,留下的是悬崖峭壁和不时滚落的石头和塌方…….看上去已是触目惊心(见现场照片)! 未成林的幼苗即被摧毁实属可惜、实属痛心,然在集体林地擅自毁林取土、采砂之违法行为乃是无视国法、无视政府……

  经走访发现及村民反映是本村村民黄昌国和黄报父子伙同他人毁林取土、挖沙,再将该位置用于自建住宅。沙土全部经板洞村村道及梓荷线(经过沙塘乡国土所、沙塘总支及沙塘乡政府门口)运往梓门桥洗沙场,面积大工程量大,取土采砂和运输持续了一个冬天。我发现林地被毁林取土、采砂后:

  1、于元月28日上午9时到乡林业站口头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说林业站不知道此事。无其他回复。同日到乡国土所反映情况,刘副所长接待,其回复:情况国土所先前已经知晓,阳历2015年底已经到现场制止,并签发了《停工通知书》。但违法行为还在继续。

  2、因不见林业主管部门处理此事,本人又于2月1日第二次到乡林业站反映情况。站长肖卫国等工作人员接待,肖站长回复说要立案处理。

  3、反映后无下文,违法行为还在继续。本人于2月15日第三次到林业站追问处理情况。当天林业站肖站长等工作人员即找到村委黄习高书记核实,并带上了图纸与《停工通知单》(见附件照片)。期间我也两次到现场制止,但对方态度恶劣,恶语相对,还扬言要行凶。期间对方不理会相关部门下达的停工通知继续从事取土、采砂等违法行为。

  4、2月22日我向村委、乡国土所、乡林业站,乡政府(信访办)呈送了书面报告请求处理此事。在乡信访办看到的指示牌是刘小惠书记接访,但等了很久不见接访,只好找信访办隔壁的工作人员询问,该工作人员说刘书记很忙有事可以转达,于是我把报告给他请其转交。我天天期盼政府领导能督办处理,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但杳无音讯。

  5、2月29日我第五次到乡林业站追问乡级到底如何处理此事。当时肖站长即和村领导会同处理,并通知了当事人黄报到林业站协商处理。处理此事领导的一致意见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求我做出让步,不要再进行追究。对本人承包的林地损失轻描淡画,对人为造成的滑坡、塌方等安全隐患置之不理,对毁林取土、采砂的违法行为只字不提!

  如此处置实在让老百姓气愤不已,百姓利益保障何在?人间正义何在?国之法度何在?百姓心中何以彰显国法尊严……?

  从2015年到2016年历时数月,毁林、取土、洗砂的违法行为丝毫没有停止,塌方、滑坡时有发生,然行政和执法部门一再拖延……

  无奈之下于4月11日到县信访局和县林业局上访,信访局相关领导接待且同时请来了县长杨维接访,了解情况后当即知会了沙塘乡党委书记处理此事。待我回去后书记要请我去找乡长,乡长又要我去找分管林业的党委员和副乡长处理,最后又回来林业站。后林业站和总支领导出面协调处理,但也无下文,此事又不了了之。4月下旬林业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后以面积不大、不长树为借口走过场,而且提出更加荒唐的说法,要求受害人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这山林是受害人的,否则这事林业局不管。按这个说法,谁都可以去集体林地毁林取土洗沙?另执法人员很有能耐一看就知道此地不长树…….

  时至今日此事已经历时半年毫无进展,也许几亩林地在公职人员眼里不算什么,但在百姓心里那是何等的重要,因为那是赖以生存的微薄收益。百姓的合法权益谁能来保障呢?谁能为人民利益伸张正义呢?对方的势力确实很大,而且后台很硬,甚至还放话说赶紧把地基挖好新建到时以“旧房改造”名义补贴可以多补些。但强权和后台之下就能肆意践踏百姓合法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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