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大土地经营和运作力度,桓台县在城中村和城郊村改造中对腾出土地进行奖励,其中每亩最高可奖励5万元。
据介绍,旧村改造腾出的土地用于复垦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整理复垦成连片规模(30亩以上),且达到复垦验收标准的,在扣除使用的周转用地面积后,每亩奖励村集体5万元。腾出的土地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的,除集体建设用地之外,应依法征用。依法征用的土地,每亩奖励村集体4万元拆迁补偿费。
城中村、城郊农村在规定期限内,旧房腾空达到50%的,先拨付奖励资金2万元,旧房腾空达到70%,再拨付1万元,剩余奖励资金待复垦验收完毕后拨付。 (徐晓会 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