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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明确国土资源协管员管理责任

2009年10月24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实行国土资源协管员管理以来,孟州市国土局就制定了《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工作职责》、《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管理办法》和《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考核办法》等制度,明确了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的国土资源管理责任。

    制度要求,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要按时参加每月国土资源会议,向国土所汇报该月本村国土资源管理、涉土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工作,年底向国土所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对侵占基本农田、宅基地严重超占及重大土地信访等问题,要及时开会研究,并向所在地国土资源所报告。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是村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和基本农田管护的主要责任人。村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级公路沿线两侧区域应作为巡查重点,巡查每周不少于3次。当发现严重违法用地行为时,必须当即向国土所报告并加以制止。国土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时,土管员应积极协助。对来访村民要本着“以理服人、耐心劝导”的原则,积极化解矛盾,做到一般信访不出村;对于比较复杂、一时难于解决的信访事项,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当发现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苗头时,要立即向镇政府、国土所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办法。同时要求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每周要利用会议、广播等形式进行一次国土资源知识宣传,每季张贴3——5条标语,及时宣传国土资源有关政策法规,让群众了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政策常识,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杨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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