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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收费

2009年10月22日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钟平)全国人大常委员会民法室相关负责人18日在武汉举行的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培训班上强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收费,开庭地点可以在纠纷涉及的乡(镇)或者村进行。

  这位负责人称,这主要是立足于我国农民收入水平总体不高的实际,给纠纷当事人减轻经济和时间负担,以利于快速、高效、方便地解决矛盾。

  两位参与立法的专家则呼吁,各级财政应该积极为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提供经费支持,以利于基层迅速调解矛盾。

  夷陵区的试点情况显示,2005年以来,该区累计调解各类土地纠纷4533起,平均每调解、仲裁一件案子,仅打印、复印费就需2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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