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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村庄都买下来:农地改革“绝不能改”知多少

2015年07月25日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中部某县,2014年开始,一家从事农业种植的私营企业主开始在全县实施一项大计划:花钱购置村民年久失修的老宅。这位企业主告诉记者,目前已经购置了两个村庄的民宅,未来要把全县自然环境较好且有其种植基地的村庄民宅都买下来。


  按现行法律法规,别说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民宅基地,就是邻村居民也不能跨村购买宅基地。在中央批准的33个农村土地改革试点,规定仍然有效。


  “试点行政区域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条件,宅基地退出实行自愿有偿,转让仅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防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导致‘逆城市化’。”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33个改革试点风险防控时说。


  城市土地国有,城郊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宪法规定,是依宪改革的底线。要购买全县村庄民宅的那位企业主表示,改造后,这些村庄将形成与种植基地衔接的“农业生态旅游产业链”,城里人可以在基地以会员方式租种,公司雇人负责种植。城市会员每年来度假,住在公司购置的民宅里“体验田园之乐”。自己是和一户一户农民签订的买卖协议,地方政府支持。“把农民搬离出老宅,既改善农民生活,又盘活农民闲置资产,一举两得。”


  “土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改革难点之一,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相关法律修改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完善。”姜大明说,必须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


  记者采访看到,不少资本进入农村是从事农业规模经营。但“圈地者”并非少数。安徽淮南一位农业企业负责人说,他周围不少做地产或商贸的朋友都在念“农村包地经”:“现在进去,租金成本低而且有补贴,未来这些地一旦升值赚得更多。”


  一位原来从事肥料营销的经营者坦言,已下乡承包600多亩地。“以时间换空间”:承包期是20年,到期农民早不种地了,早离乡了。自己会成为“中国第一批农场主”。


  “对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的主张,要旗帜鲜明加以反对;对借改革之名行占用耕地之实的行为,要依法查处、重典问责;对在改革中发生损害农村权益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坚决纠正。”姜大明说。(记者詹婷婷、姜刚参与采写)(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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