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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拆迁补偿款有多少?皇帝征地百姓当钉子户

2015年07月25日 来源:探索网

  拆迁一直老百姓们热议的永恒话题之一,这与我们的利益有着最直接的关系。一桩很普通的事件如果和拆迁扯上关系,那么它有很大的几率变成社会热点话题。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这却是商品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发展迅速的表现。中国历史上的宋代,恰好也处于这么一个阶段,当然拆迁的那些事也是少不了的。

宋朝拆迁补偿款有多少?皇帝征地百姓当钉子户

  在宋代,追求整齐划一城市规划的坊市制已经随着唐朝的灭亡而土崩瓦解,百姓获得了自由建筑房屋与商铺的机会(在坊市制时代,哪里可以建房,哪里可以开铺,都由政府严格规划好),如此一来,城市难免显得杂乱无章。同时,城市商业的兴起,又促使商民们竞相开设商铺、侵占街道,各种“违章建筑”层出不穷,在当时,这叫做“侵街”。由于侵街严重,汴京甚至出现“甲第星罗,比屋鳞次,坊无广巷,市不通骑”的仄逼局面。

  因此,从宋代史书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拆迁”的记载。如开宝九年(976年),宋太祖“宴从臣于会节园,还经通利坊,以道狭,撤侵街民舍益之”。宋太祖赴宴归来路上,发现汴京通利坊的街道非常狭窄,便下令拆迁部分违章建筑,扩展了道路。又如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十二月,宋真宗曾令开封府“毁撤京城民舍之侵街者”,即将侵占街道的违章建筑拆掉,不过因为当时“方属严冬,宜俟春月”,又下诏暂停了拆迁。

  北宋开封:实物补偿和货币补偿并用

  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正月,汴京又出现了一次拆迁,因为要开挖汴京新城的四面壕沟,需“移毁公私舍屋土田”。

  既然要拆迁,就涉及的补偿,当时朝廷便委任一个叫做杨景略的官员,专门负责拆迁补偿。根据拆迁的补偿方案,对土地被征用的民户,政府“估值给之,或还以官地”;被拆迁的官营房、民坟、寺舍,则由一个叫做“京城所”的机构安排“拨移修盖”。

 从这次拆迁记录可以看出,当时宋政府对拆迁户的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物补偿,即由政府另拨给官地、另造房屋还给拆迁户;一种是货币补偿,按照房地产的市场价,给予赔偿。但具体赔偿多少钱,史料没有记录。

  不过,元丰六年闰六月的另一次拆迁,则留下了政府补偿标准的记载。

  当时开封府搞了一次大规模的市容市貌整顿,按照规划,城墙内侧三十步范围内的官私建筑物都要拆迁,以便留出足够的城市公共空间。负责拆迁工程的是开封府的推官祖无颇。祖推官统计了工程涉及的拆迁户数目,并一户一户参验地(房)契,再根据当时开封府的房地产价格,计算出被拆迁物业的估值,总共有“百姓屋地百三十家,计值二万二千六百缗”。此外,尚有一部分寺观、官屋也要拆迁,由“京城所”择地修建。

  130家拆迁户,共补偿22600贯钱。算下来,平均每户可获得政府补偿170多贯钱。朝廷批准了这个拆迁补偿标准,由户部拨款支付。

  南宋杭州:租户也可获得拆迁补偿

  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六月,杭州也有一次拆迁。由于“皇城东南一带,未有外城”,宋高宗命令“临安府计度工料,候农隙日修筑”。高宗说,这个工程需要多少钱,临安府请先做个预算出来,报给尚书省,从皇室的内藏钱中拨款;尽量不要拆迁“民间屋宇”,如有拆迁,务必“措置优恤”。

  负责拆迁补偿的官员叫做张偁,负责筑城工程的官员叫杨存中。七月份,杨存中向皇帝呈交了一个报告,大意是说:根据筑城图纸,臣等做了实地勘察、测量,划定了建设路线,现在要修筑城墙的地方,十之八九是官府的“营寨教场”,只有少数“居民零碎小屋”需要拆迁。等筑城完工后,“即修盖屋宇,依旧给还民户居住”。高宗同意了这个筑城方案。

  张偁也向皇帝报告了拆迁补偿措施:“所有合拆移之家”,如果是业主,则在附近官地中拨给一块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如果是租户,则由政府盖造公寓,“仍依原间数拨赁”;城墙内外,只要是“不碍道路”的屋宇,则“依旧存留”。此外,政府对所有的拆迁户,都补偿“拆移搬家钱”,业主每一间房补贴10贯钱;租户则减半,每间房5贯钱,另外5贯钱给业主。这个拆迁补偿方案,高宗皇帝也批准了,“出榜晓谕,候见实数支给”,禁止经手的官吏克扣补偿款。

  杭州在南宋成为临时都城,房地产市场非常火热,繁华地段的房价高得令人咋舌。不过这次拆迁的民房也是在城墙附近,造价肯定远低于市中心。10贯钱的搬家费(不含地价,因为政府已拨划地方给拆迁户建房),刚好可以在临安府建造一间简单的民房。

  值得指出的是,租户也能够获得一半“拆移搬家钱”,表明当时政府对租户权益的重视。宋代由于商品经济、市场交易的发达,私人物权已经发展出多个可相分离的层次,比如一个房屋的物权,可以分为所有权、占有权、用益权、典权等等。租户能够获得赔偿,说明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得到政府承认的。

  每个拆迁户补偿10贯的“拆移搬家钱”,是宋高宗时的补偿标准。到了宋孝宗时,宋政府的拆迁补偿标准又有所提高。淳熙元年(1174年)十二月,因为朝廷要修建皇后的家庙,需要拆迁“韩彦直房廊”,即韩彦直建来放租的公寓,政府计划每家租户补偿30贯搬家钱。这套公寓应该位于繁华地段,所以补偿费比较高。但这个补偿标准还是受到了反对。臣僚说,有些租户,自己在原租地上添造了房子,如果只补偿30贯,“似觉太轻”,请委派临安府官员“再行审核,稍与添给”。最后宋政府提高了补偿标准:添造楼房的人家,增加搬家钱7000文;添造平房的人家,增加搬家钱5000文。

  从宋代的拆迁补偿来看,宋人的私有物权是得到政府的尊重的。更难能可贵的是发生在北宋的一桩事:

  开封是北宋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经济发达,商业繁荣。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皇宫太逼仄太寒碜了。宋仁宗寻思着,要把皇宫扩建一下。就派人去和皇宫北面的居民协商。俗话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堂堂一国之君想找臣民要一块地皮,进行公益性基础工程建设,拉动GDP增长,居然还要跟他们商量,让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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