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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小产权房将分三类处理

2009年10月13日 来源:大河网

   昨日,由郑州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开展的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在线活动正式启动。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首先走进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在线访谈。

  访谈中,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洪杰、纪检组长李五云就网友关心的小产权房、土地价格、郑东新区用地、高尔夫球场用地等方面进行了解答。

  郑州楼面地价约500元

  访谈中,有网友询问:商品房价格中的土地价格占有多大比例?土地是国家的,是不是对国家有利的就不调节,不利的就调节?

  吴洪杰表示,今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专门对在商品房中土地价格占商品房的收益比例做了调查,国土资源部在记者招待会上回答称,经专家测算,全国范围内大概比例在23%。

  郑州市地价据不完全统计,楼面地价在500元左右,如果房屋销售价格平均价是3500元,则土地价格约占房价的1/7。如房屋销售价格提高,则土地价格占房价比例将进一步降低。

  吴洪杰还表示,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任何人不能行使所有权,但是国家可以把使用权以及所有权四大权能当中的部分权能具体交给土地使用者。

  四大权能是占有、使用、受益、出让。如果是出让土地,在出让期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国家进行土地调控,是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为土地更有效地创造价值而进行调整。

  现在的土地价格主要是市场决定,对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以及经营性用地都实行了招拍挂出让,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

  小产权房分三类处理

  网友“城中村租房人”问,自己买的是小产权房,买时就忐忑不安?今后的政策会是啥样子?

  吴洪杰表示,小产权房有两种,一个是违法占地,再一个是违法建设。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这是首先要说明的一点。

  去年年底,郑州市在集中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时,对小产权房进行了统一的清查、统计,并区别情况,拟进行三类处理。

  第一类是老百姓已经购买并已入住的,这种情况属历史原因,暂时没有进行拆除;第二类是刚建好不久,也全部销售完毕,但购买者并未入住的。如果第一类及第二类情况都符合城市规划,下一步规划的仍然是住宅,将等国家相应政策出台后进行处理。

  第三类是不符合城市规划也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律拆除。并且,今后将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吴洪杰还提醒网友,在购房时,一定要看开发商有没有土地证,有没有预售证再作决定,不然你的资产将不受法律保护。

  土地未完全开发,土地证也可办理

  有网友问,土地不开发完,业主能否拿到商品房土地证?

  吴洪杰表示,土地出让是根据政府批准的方案实行出让,一般情况下是全部出让,很少有分期出让的现象。在土地全部出让后,到开发商完成了开发建设就能够为业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开发公司可能会分批开发,针对这种现象,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采取了一些措施,对能够划清界限并且满足条件的,可以以联体建筑为单位。这就把宗地的发证单元划成了单幢建筑物的单元。如果能够满足单体建筑物及相关条件,可优先为单幢建筑物发证。

  高尔夫球场用地仅1家获批

  鉴于高尔夫球场占地规模较大,一些网友询问,在郑州的高尔夫球场用地是否都获批了?郑东新区的土地使用,是否获得了国家批准?

  吴洪杰说,目前郑州在金沙湖、思念果岭与中牟各有一处高尔夫球场,在这三家球场中,除思念果岭高尔夫球场获得了国家批准外,其余球场均未获批。

  对没有获批的高尔夫球场,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并向司法机关移送相关人员。

  此外,在郑东新区,凡是建成区范围内的土地目前都经过了批准,在不久前的卫片执法中,并未发现郑东新区违法占地的情况。

  本月计划投放土地10多块

  在谈论天价土地时,吴洪杰表示,天价土地大部分是在公开出让市场当中形成的,这个价格形成机制完全是根据市场需求所决定的,本身是一种需求关系。如果没有需求,天价不可能形成。

  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吴洪杰认为政府应该进行调控。出现了天价土地,郑州市国土部门会研究,然后加大土地的市场投放量。比如,本月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就计划投放10多块土地,尽量多的土地投放,会使土地价格有所降低。政府是要根据市场的情况来进行调控。

  政府将平整西部丘陵与沟壑

  为现行耕地的动态平衡,郑州市打算对西部地区的丘陵与沟壑进行综合开发与整治。

  吴洪杰表示,对西部地区的丘陵与沟壑土地,郑州市将形成由政府牵头,国土、发改、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结合着郑州市新农村的建设进行综合整治。

  目前,资金来源已定了向,包括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部分出让金收益,以及土地开发专项资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代表郑州市政府已经与各个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大的目标是五年,年底有关部门将进行验收,目标完不成要进行问责。

  郑州土地10年间占补平衡

  吴洪杰说,连续10年来,郑州市的土地实现了占补平衡。占补平衡是指建设占用耕地,必须补充同等数量、同等质量的耕地。当土地开发占用了耕地后,政府需通过填沟等方式来获得耕地。

  就郑州市来说,郑州市后备资源不足,可以在全省区域内进行调整和补充。郑州市占用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时,郑州市可以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国土资源厅在全省进行调剂,也就是咱出钱人家造地,这样的话,补充的耕地也可能在信阳也可能在周口。

  总之,郑州市连续10年实现占补平衡,耕地按照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一分都没有减少。

  城中村巨大受益成必然

  访问中,有网友表示,因为城中村占有土地,便形成了一批靠土地发财的新生阶层,这种现象是否合理?

  吴洪杰认为,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对国家所有的土地按照现实法律的规定,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有条件地交由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国有土地时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有限的处分。

  城中村居民在城中村改造中的巨大受益,这是历史形成的必然。因为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中心,由于土地区位条件的优越性必然导致城中村居民获得巨大受益。

  这种情况并不是说只要占有土地和土地的所有者就能取得巨大收入,而必须有良好的区位,像一些远郊区和一些边远的县、市就很难取得这样的受益。且这种情况在郑州还不是很突出,北京、上海更加突出。

  上半年受理土地违法案件438起

  李五云表示,郑州市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这几点,一是非法占地,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和政府批准,私自占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二是非法转让,一些村干部将自己村的土地非法转让给开发商进行开发建设;三是以租代征行为,也属于违法转让的一种。

  今年上半年,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共受理各种土地违法案件438起,6·25土地日期间,已对11起影响较大的土地违法案件公开曝光,目前已办结案件66件;受理各类矿产违法案件28件(省厅和市政府批转件10件、群众举报18件),结案率100%。(大河报 记者陈清利/文王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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