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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大田坝司法所成功化解20年土地纠纷

2015年05月29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昌宁县大田坝镇蒋某是大田坝某学校教师,和李某系师生关系,蒋某曾经是李某的班主任,起初二人关系不错,然而就在20年前的一天,双方却因一块土地翻脸不认人,往日的师生之情一时之间淡然无存。李某曾多次找蒋某理论均无结果,经乡村组多次调解也没有成功。

  2015年5月,李某特地从打工地回来并到大田坝镇政府反映有关情况,请求镇政府帮助处理这起纠纷。经镇党委政府指派,大田坝司法所及时组织前往纠纷发生地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摸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早在1995年,蒋某因为学校离家较远决定搬家至大田坝集镇坝子,但是蒋某家在集镇坝子的土地不够一宗宅基地面积,于是蒋某找到了自己曾经教过的学生李某,用从他人处换来位于“刀子田”的1.61亩土地当中的1.43亩和李某位于集镇坝子的同等面积土地进行互换(此时蒋某在“刀子田”处还换剩0.18亩土地),并最终落成新居乔迁新禧。之后,由于“刀子田”原地主子反悔导致李某在“刀子田”处0.4亩土地有三季庄稼未耕种。对此,李某认为蒋某将无权处分的土地交换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应由蒋某承担,蒋某则认为李某的损失与自己无关。李某在要求赔偿损失未果后未经得同意就将蒋某在“刀子田”剩下的0.18亩土地进行耕种到现在,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各种层面上的利益纠葛在过去20年间“剪不断,理还乱”。

  在对纠纷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和分析研判后,司法所牵头对该起纠纷进行了化解。一是打好“主牌”,给双方理清土地互换民事合同、土地侵权等法律关系,使双方对各自的权责及过错了然于心。二是出好“副牌”,通过说和双方师生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相互谅解。三是亮出“底牌”,结合案情给出调解方案:李某在“刀子田”的道路出入不便,由蒋某出面与相邻土地人家协商到0.2亩土地供李某使用;蒋某原来换剩的0.18亩土地由李某继续经营管理;李某不再要求蒋某进行庄稼损失赔偿。双方对该方案表示赞同,完善有关法律手续,签订协议,握手言和,并对工作人员的真情调解表示感谢,一起历经20年的土地纠纷终于得以化解,师徒二人翻脸20载后再续师生情。

  保山新闻网(禹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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