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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 5年建成200万亩耕作区

2009年09月30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今天(28日),黑龙江省保护性耕作工程正式启动。将用5年时间建成总规模达200万亩的60个高标准、高效益保护性耕作工程区,并通过工程建设与辐射带动,在全省新增保护性耕作面积约0.34亿亩,占黑龙江省总耕地面积的20%。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耕地的蓄水保墒抗旱能力,提高地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这是记者从28日召开的全省保护性耕作工程启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多年来,黑龙江省的旱田耕作始终采用垄作模式。由于独特的自然条件,黑龙江省水土流失危害严重,加之长期以来对资源的掠夺经营,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因此,推行农业机械化保护性耕作,保护黑土耕地已成当务之急。

  从2006年开始,农业部先后在黑龙江省四县(市)进行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通过3年多的实践,黑龙江省保护性耕作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兰西县玉米保护性耕作结果,玉米每亩平均节省生产费用30元,亩增产71.7公斤,三年共计增收节支总效益1125万元。保护性耕作还减少了作业环节,减轻了劳动强度,培肥了地力,增加了土壤的蓄水保墒能力。

  据介绍,今年(09年)在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过程中,黑龙江省大的玉米种植县都将建立一个保护性耕作示范区,示范区深松整地1万亩以上,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还田面积在2000亩以上。大豆和水稻大县也将建立实验区,实施大豆玉米轮作,少耕免耕和水稻条状悬耕。每个工程区配置120马力以上拖拉机、收获秸秆粉碎还田机等专用机具164台,修建机库棚4300平方米。

  今后,黑龙江省除了全力建设保护性工程区,还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保护性耕作机具研发和生产基地、技术指导中心,制定技术规范。(记者黄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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