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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办家庭农场不仅仅是流转土地

2013年06月29日 来源:内蒙古日报(呼和浩特) 

  荣生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不少地方掀起兴办家庭农场的热潮。一些有经验、有技术的种养能手通过土地流转,相继办起家庭农场,不仅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还使部分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双方皆大欢喜。值得注意的是,在兴办家庭农场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的地方的村民除会种地外,没有挣钱的专长,只能靠几亩承包地过日子。为了发展家庭农场,一些基层领导习惯用行政手段让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农户所得的租金却远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费用,长期下去容易产生矛盾纠纷。再说,土地流转合同期限往往时间很长,有的合同一签就是10多年,不少农民心里不踏实,产生疑问:要是以后粮食涨价了,租金会不会跟着涨?涨多少合适?这些内容不详细写明,也容易引发矛盾。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兴办家庭农场存在盲目跟风现象。家庭农场的概念刚刚提出,一些专业合作社和社会资本就一窝蜂地往这个概念上靠,想要享受相应的辅助政策,这样会导致政策被滥用,与国家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初衷相违背。再遇上个别家庭农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使流转的土地非农化,不利于农户的增收,也不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兴办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但对农民来说,又是一件新鲜事儿,不是建几间房、流转几块地、种多少亩庄稼那么简单,它涉及到许多政策和法规,可谓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最好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后,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让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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