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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家庭农场一次补助3万元

2013年06月29日 来源:合肥日报

  原标题:示范性家庭农场一次补助3万元

  据合肥晚报报道,吃穿住行吃为先。记者从新出台的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获悉,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到农业产业化,再到养殖业、种植业等,财政均给予相关奖补。

  投入500万奖补新增项目

  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基础设施是最根本的保障。新修订的财政支持农业发展政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大量支持。其中主要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水利建设、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按照规定安排足额配套资金。

  据介绍,新修订的政策中,还增加新的奖补项目,其中包括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市级示范家庭农场项目、渔业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等奖补内容,以上新增奖补项目,市财政将增加投入500万元。

  龙头企业将给予贷款贴息

  对于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合肥欢迎落户,对此还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撑。据介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新建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国际、国内知名的跨国、跨省、跨市农业企业公司总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入驻合肥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

  而对于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还将给予贷款贴息。对市农委评审选定的1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其中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当年上缴各项税费比上年度增加10%(含10%)以上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企业当年度发生贷款利息额50%的财政贴息,最高补贴限额20万元。

  而对于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的机构或组织,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示范家庭农场一次补助3万

  年度评选30家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依法登记、有效运转一年以上、社员数200户以上、运作规范、服务优质,且当年带动农户100户以上、户均增收500元以上的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次性补助8万元;对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入股农户达到100户以上,入股土地面积300亩以上且运作规范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按其中最高金额进行补助。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获得项目资金支持的,按照国家和省奖补标准,一次性给予1∶1配套奖励。

  家庭农场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发展的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对于这一新兴事物,合肥财政也将给予财政补贴。据介绍,对于今年年度评选30家依法登记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一次性补助3万元。此外,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养殖业种植业均有补贴

  现代养殖业、特色种植业以及林木花卉业等都是农业特色产业的一部分,记者获悉,对于这些,财政也将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于种猪场、商品猪场、奶牛业、肉(种)禽场、蛋鸭(鸡)场、种(肉)羊场、畜禽良种、水产养殖示范场、渔业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新建龙虾养殖基地、水产良种场给予一次性补助或配套奖励。

  而在特色种植业方面,粮油高产创建、制种基地及种业研发、设施栽培基地、伏缺菜基地、水生蔬菜基地、连栋温控大棚、茶产业给予奖补。(记者杨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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