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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3年06月20日 来源:商洛市政务信息办

  
  日前,商洛市政府出台《支持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意见》,按照“四化同步”战略部署,制定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程序,落实扶持政策,转变经营方式,努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市农业专业大户发展到500个、家庭农场发展到50个,到2020年,全市农业专业大户发展到1000个、家庭农场发展到300个。

  专业大户是指全市专业从事种养业、农业生产服务经营,具有一定规模但尚未达到家庭农场标准的农户。家庭农场是指全市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种养殖业为主,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6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聂学祥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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