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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土地流转出三百“家庭农场”

2013年04月17日 来源:江西日报

  本报泰和讯(通讯员邓和平、罗善平)4月2日,泰和县苏溪镇种粮大户刘丰春与本镇上彭村5组刘新华以每亩200元签订了12.6亩的水田流转合同,使其流转地面积达到了200多亩。泰和县去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继2009年、2010年之后再获这一殊荣。粮食总产达到11.02亿斤,实现“九年丰”。这得益于该县创新农业发展方式,以土地流转推动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的结果。

  该县出台实施了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在全县22个乡镇成立“农村土地规范化服务中心”,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委托等六个渠道,加快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建立了乡、村、组三级土地信息收集、审核、储备、发布、反馈网络库,为申请流转的供求双方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土地信息。并通过土地流转中心,开展挂牌流转服务,组织有流转意向的供求双方面谈,提供洽谈场所、指导基价、示范合同文本等服务。流转中心还组织供求双方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签证后颁发流转确认书。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0万多亩,占承包面积的近20%。

  通过土地流转,该县300多个各类家庭农场应运而生,其中百亩以上种粮大户110多户,10亩以上蔬菜、果类、花卉苗木、茶叶、烟叶种植大户130多户,畜牧养殖大户50多家。土地流转打破了单家独户零星使用土地的局限性,提升了土地集约化程度,土地的产出效益倍增,农民不仅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入,而且还获得新的劳务收入。(原标题:泰和土地流转出三百“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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