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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全面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2009年06月11日 来源:资源网

     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具体要求,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要求,我局及时部署,落实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明确农村土地产权归属,为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为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提供保障。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产生的产权不明析、手续不完善、登记不到位等无法确定权属的情况仍然存在。

    根据局党委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提高服务能力,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中心主题,国土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通过“六个到位”破解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的历史遗留难点问题,为明晰土地产权,防止纠纷激化,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城乡统筹奠定基础。

    一是调研到位,寻找“病根”。2009年初自市委市政府提出上半年要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国土部门就积极筹划,先后到新北、武进等区组织了多次农民、村委及乡镇代表调研座谈会。通过听取当地国土所“老土地”、乡镇、村委干部、农村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集体土地使用现状,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基本掌握了集体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形成原因。

    二是学习到位,发展思路。以会代训,通过多次例会上明确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求地籍条线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吃透政策要求,探索研究难点,同时到开展该项工作较早的重庆等地学习经验,寻求破难思路,以科学的眼光看待历史,以发展的行动处理现实,为解决历史遗留难点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与实例参考。

    三是配套到位,有章可循。通过学习、调研制定了《常州市集体土地登记工作方案》,并与市法制办、司法界多次沟通,反复修改,确立了方案的可行性。使得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有了根据。

    四是宣传到位,营造氛围。通过开展全市范围的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动员大会及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的宣传,分析形势,诠释意义,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让广大农村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认识到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是为其保权益,显资产,增效益的举措而积极配合。

    五是意识到位,转变作风。转变各级干部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当作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遇到历史遗留难点问题时,设身处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是落实到位,确保实效。为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地籍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结合起来,本着尊重历史、有利发展、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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