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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社壮大成为农业龙头企业 期待提升合作层次

2012年12月13日 来源:农博网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喜忧不均,五年多后的今天,有些农合社壮大成为农业龙头企业,有的则逐渐沉寂。记者近日在山东高青县采访,一些农合社负责人反映,成长中的农合社正面临成本上涨快、经费不足、生产销售难统一、同质化竞争等困难。如何提升合作层次,增强农合社活力,是摆在全省6.6万余家农业合作社经营者面前的一道共同课题。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山东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6633家,登记总数居全国首位,比去年同期增长26.1%,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登记成员69.09万户,实有成员351.1万人,约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6.1%。

  省农业厅巡视员林建华介绍,山东省农合社数量虽得以快速发展,但也存在规模偏小,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孙乃强是高青县一家奶牛养殖合作社的理事长,社员的不合作让他颇为苦恼。“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国家制定了相当严格的行业标准,养殖小区也制定了严格的消毒防疫措施。可有些社员不遵守规范,带来诸多麻烦。”他告诉记者,按规定,喂奶牛必须用新鲜的混合饲料,可个别奶户为“节约”饲料,让奶牛吃剩草料;消毒时,个别奶农消毒不全面,这些都会造成奶质下降。送检不合格,损失只能由合作社来承担。

  仓盛合作社是一家瓜菜专业合作社,由高青县花沟镇仁马寨村“能人”张建军组织成立,业务范围涵盖两个乡镇,社员多达150人。采访中,他谈得最多的还是“合作”方面的问题。“合作社发展的最大障碍就是社员们的不配合。”他说,合作社在农资供应、技术操作规程等方面做到了统一,但在销售环节却难以统一。张建军举例,今年大蒜的统销价格是1.5元/斤,不少社员捂货不卖,可当价格落下来时,他们却找上门来求救;收土豆时,浙江客商要求三两“打底”(最小号),社员在装箱时,偷偷地将一些小土豆混掺进去,坑了客商也坑了自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地诸多农合社的管理粗放,相关规定并未落实到位,这为提高质量规范发展埋下了隐患。以财务管理为例,按规定要建立十三项内控制度,要设置十三本账,三个登记簿,五个报表,盈利实行二次分配,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农合社大都不太理想。

  除了内部管理不完善,运营不规范,经费不足是几乎所有农合社面临的共性问题。张建军说,种瓜菜要浇深井水,他们早就有修水渠打深水井的打算,这些投资动辄十几万元,农合社本身没钱,社员不愿出,农合社只能望“井”兴叹。

  “当前农合社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多是管理问题,农合社负责人、管理人员多是农民出身,经验不足,管理、财会方面的人才十分紧缺,但人才往往又不愿来。”张建军对此体会很深。他介绍,目前合作社的“合作”还只停留在社员内部共用机械、互助生产的初级阶段,没有向简单加工、市场销售等更深层次摸索的思路和想法,合作社内部也缺少相关专业性人才。他希望,农业部门或者学校开设、举办针对农合社的培训班,为社员们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引导农合社持续健康发展。

  “农合社规模普通偏小,组织成员少、资本少、经营领域狭窄,且同质化竞争现象严重,真正大而强的数量不多,应对市场的能力不强,‘一年合作,两年红火,三年散伙’的例子并不鲜见。”高青县农工办相关负责人说,有的地方光养猪合作社就有七、八家,同类农合社避免不了相互排斥、内耗,从而阻碍农合社发展。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方法就是“合并同类项”,依据主导产业发展专业联合社,壮大规模,形成品牌,具备一定规模后,能提高向超市的供货能力、议价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政策扶持、税收优惠’,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但是不够细化,希望下一步能够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贷款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孙乃强建议道。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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