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农业新闻 > 农业要闻

农业部部署水产养殖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工作

2012年08月02日 来源:人民网北京

  人民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庄红韬)7月下旬以来,我国北方部分地区遭遇强暴雨袭击,长江干流发生三峡水库建库以来最大洪峰,第8号台风“韦森特”在我国东南沿海登陆。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对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影响,水产养殖受灾较重。日前,农业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主汛期切实做好水产养殖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保障水产养殖全年稳定。

  农业部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加强与气象、水利、海洋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报,科学分析对水产养殖的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灾害发生、危害、损失等情况的监测,及时搜集、核实、整理和反映灾害情况,提前研究重大灾情应对措施,适时启动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及时向地方政府和农业部报告有关信息,为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提供决策依据;积极争取各级救灾和恢复生产资金和政策支持。

  同时,农业部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结合水产养殖生产实际,部署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河堤沟渠、水库堤坝、防潮岸堤等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水产养殖灾害隐患;指导养殖者对河流、水库及近海等自然水体中布设的网箱等养殖设施进行加固,在外围设置漂浮物防拦装置,对可能出现洪水险情地区的养殖设施或鱼苗进行转移,防止溢洪逃鱼;开展养殖池塘、堤坝、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的维修检查,加盖池塘网盖或围栏设施,防止淹塘崩坝;在地势较低洼地区养殖设施四周开挖排水沟渠,保持进排水畅通;开展增氧、投饲、排水设备维护保养,配备应急供电机组,准备防灾物资,及时监测水体水质,防止泛塘;指导有条件的水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设置避难塘,配备增氧设备,妥善保存亲本和苗种;及时发布病害预警预报信息,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

  (文章来源:人民网)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