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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出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

2009年05月08日 来源: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扶持力度,引导特色农业发展,日前,铜陵市出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奖励办法》。作为今年2月份出台的《铜陵市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文件,该《办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奖励对象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经营户、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出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铜陵市市农委、市财政局及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考察调研和反复的论证,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出台了《铜陵市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奖励办法》,具体奖励标准为: 一、对规模经营户。对连片经营大宗农业耕地面积100亩以上,每亩每年补助30元;对连片经营特色农业耕地面积50亩以上,每亩每年补助60元,生姜、凤丹连片经营面积10亩以上,每亩每年补助60元;对新建的花卉苗木及经果林基地或林产品,连片经营山场面积50亩以上,每亩每年补助60元。 二、对二轮土地承包户。二轮土地承包户将土地流转给经营户的,每亩每年给予25元补助。 三、对服务组织。乡镇农经部门统一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及流转服务窗口,市财政每年给每个平台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村级组织设立流转代办点,县(区)财政予以补助。对村委会或合作社辖区内的二轮土地承包流转面积达到总面积70%以上的,市一次性给予4万元奖励。乡镇辖区内的二轮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总面积的70%以上的,市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 《办法》还对验收程序、兑现方式和时间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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