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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品林投保 政府补贴将达到七成

2012年03月23日 来源:南方农村报

    南方农村报报道:近日,南方农村报记者从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获悉,广东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方案已经出台,将于今年开始实施。

 

 经济林保额可能在一定程度内上浮。□资料图片

  根据补贴方案,广东纳入试点范围的韶关、河源、梅州、湛江、肇庆、清远6市将获得森林综合保险保费政府补贴,其中公益生态林投保获得100%全额补贴,商品林投保的补贴比例将达到七成。这意味着,桉树林、松树林等商品林投保森林综合保险将仅需0.6元每亩,理赔额度统一为500元每亩。

  分类补贴,多级负担

  广东省林业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副总指挥杨胜强介绍,根据《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生态公益林实行全省投保,商品林实行自愿投保,根据“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财政按不同比例予以适度补贴。其中,生态公益林的补贴比例为100%,商品林补贴比例为70%。保险额度与保费费率方面,不分树种与林龄,每亩保险金额为500元,费率0.4%,即商品林投保需由林农自费负担每亩0.6元的保费。

  杨胜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保费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市县财政共同负担。目前,2012年度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已由财政部预拨5694万。考虑到各地市县财力实际情况不同,市县财政负担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后上报。以商品林保费补贴为例,市、县财政共同负担15%,但两级财政如何分担则由各地自行研究确定,并于3月底前上报。

  发证到户分年投保一年一签

  投保方式是林农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于统一投保还是由林农自主投保,试点方案分类进行了规定。

  按照方案规定,生态公益林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投保,商品林由林木经营者自主选择投保方式。林业企业、林业经济合作社、林业经营大户可以直接向当地选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支持以县、乡(镇)、村为单位,组织散户林农统一投保。杨胜强特别强调,承保机构除承保生态公益林外,试点期间还须承诺承保一定比例的商品林,不得以成本高为借口拒绝为林农散户提高森林保险服务。

  广东省保监局产险处副处长赵一海介绍,省保监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对于统一投保的林农,承保机构应将保险证发放到户。同时,森林综合保险的保期为一年,分年投保,一年一签。{Npage}

  受灾面积小于10亩不理赔

  此次试点推行的森林保险为综合保险,在保险期内,因火灾、台风、旱灾、洪水、霜冻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林木损毁都在保险范围内,基本涵盖了森林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类型。

  试点方案将保险额度统一定为500元每亩,试点方案给出了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即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损失程度×受损面积×(1-免赔率)。对于损失较小的灾害,方案设置了一定的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10亩或核损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这意味着,若受灾面积小于10亩则不予理赔。

  方案要求,商品林的保险赔款应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投保人,即受灾林农可以直接由保险公司处获得赔款,无需经过层层划拨。

  有望提高保额扩大范围

  记者从动员会会上了解到,虽然保费补贴方案已经出台,不过各地承保机构尚未确定,试点地区的林农要为林场投保尚需等待一段时间。

  杨胜强介绍,各地承保的保险公司将通过公开竞标产生。“我省森林面积达1.6亿亩,其中6000万亩生态公益林将全部参保,客观上分散了承保机构的风险。目前已经有多家保险公司表示有意参与森林保险竞标,我们要求各地在四月底前通过公开竞标确定承保机构,尽快开始实施。”

  杨胜强表示,考虑到试点初期的实际情况,保额暂时定为统一的500元每亩。对于商品林,日后的方向是探索由经营者与承保机构分别协商的方式来确定保额和费率。经济林保额可能在一定程度内上浮。

  赵一海也提出,广东要在试点基础上争取尽快推动森林综合保险在全省范围内的实施,希望暂时没有纳入试点范围的各县市也积极准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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