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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换商品房佛山欲饮“头啖汤”

2009年03月31日 来源:广州日报


  文/记者陈昕宇、邓柱峰、徐靖、陈婷婷

  宅基地换购商品房,佛山可否饮“头啖汤”?国省道改造能否放权佛山,自己“搞定”?被征地农民,可否直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日前,省委省政府在佛山召开的现场会,会上,佛山提出一系列希望上级部门统筹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记者注意到,这些政策建议涉及到佛山产业发展、土地流转、审批权下放、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一旦得到省委、省政府支持,佛山将有望在“科学发展,先行先试”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昨日本报记者遍访各有关职能部门,对这些政策建议提出的背景和意义,一一点击。

  宅基地换城镇房产

  关键词:

  宅基地换城镇房产

  佛山市希望省委、省政府支持佛山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实行“两分两换”政策,即实现农民宅基地与承包地分开、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建议授权佛山探索建立宅基地区域性流转市场,允许宅基地换房腾出的旧宅基地直接办理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农民有望彻底变“城里人”

  昨日,记者就此政策专访了佛山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此前宅基地换城镇房产方面,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尽管省国土部门有出台“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的政策,在城镇用地等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允许使用城镇建设用地置换等面积的农村建设用地,但仅在佛山市内的道路建设、耕地复绿等方面有尝试性的使用,没有大面积地置换宅基地的情况。

  “一旦这个政策实施后,农民有望彻底洗脚上田,成为城里人。”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由于宅基地换城镇房产缺乏政策上的保障,很容易造成城中村的现象出现。“像禅城季华路旁边高楼耸立,但旁边却是里水、教子村等城中村,很不协调。还有一些工业园区,发展很好,但中间却夹杂着几块菜地。”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宅基地能转换城镇房产,政府可以通过利用国有土地建设周转房的方式,用位于城市成熟社区的等面积房产,置换这些城中村的宅基地,对其进行改造,从而降低政府和开发商投入巨大的拆迁成本,避免一味利用行政行为强制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情况出现。

  此外,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方面,佛山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帮助农民彻底成为城里人。“以往的政策使得农民只不过是换了个户口本,本质上还是农民,实际上城镇户口的农民们还是在耕田。”相关负责人称,如果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农民的生活有了保障,有了社保,加上集体的分红,农民便不用继续耕田,当然如果确实是想耕地的,也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采用“租地种田”的方式,继续耕作。

  “至于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的政策,实际上在江浙一带地区已经非常成熟。这一政策可以使得农民的搬迁和土地流转的程序分开,操作性更强。”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可以先不放弃自己的耕地,先搬离农村,由政府安排住房,农民只要愿意,实际上还可以继续回到农村去打理这些耕地,待条件成熟后,农民愿意了可以再进行土地流转,用宅基地换城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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