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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县多措并举改变农村土地经营方式

2009年03月26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1978年,托县在自治区率先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较好地解决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世纪之初,土地承包到户所释放出来的农村经济活力已发挥到极致。传统农业周期长、见效慢、抵御自然风险弱的特点日益显现,加之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从事传统农业的效益明显下降,致使农村大批劳动力纷纷进城打工,留守土地的大多为老人和儿童。一家一户分片承包的土地使现代化的大型农机具始终难以推广使用,进而造成农村土地粗放经营,甚至出现弃耕撂荒现象。针对这些现象,托县立足现实,因地制宜,适时调整发展思路,通过探索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土地使用权合法流转等办法,全方位进行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

  实践证明,农民一家一户出售农副产品,既不能实现效益的更大化,也不能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托县积极扶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县共有这样的组织 22个,覆盖了全县 90%以上的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下连着千家万户的农民,上连着广阔的市场,中间有县乡党委、政府及农业、科技等涉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因此,它一出现,就具有相当优势。几年的运作显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调整产业结构以及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并有力地促进了托县农村的进步与发展。

  针对当前农村中存在的生产经营粗放、不利于机械化耕作、土地撂荒等现象,托县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土地规模经营,大体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由个人组织开发成片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二是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对成片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并促进劳动力的输出、转化。三是鼓励发展专门的农业公司,提倡在充分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合理流转土地,进行现代农业示范。

  近年来,托县工业经济发展迅猛,全县已有制药发酵企业 10户,年需原料玉米 70万吨。托县每年种植玉米 40万亩,占耕地面积近 70%,总产量达 20万吨,但仍然满足不了企业需求。另外,玉米加工成淀粉、药品后,增值空间很大,因此,必须扩大玉米种植量,特别是加快专用玉米种植,才能满足工业化需要,实现产业化发展,进而形成以农促工、以工哺农、良性互动发展的新格局。温棚蔬菜种植又是托县一大优势。目前,全县已建成温棚蔬菜 700亩,保护地 2万亩,今后,将进一步发展蔬菜种植业,力争早日建成呼市周边地区主要蔬菜生产基地;以红萝卜、枸杞、辣椒、小茴香、绿豆及葡萄为代表的托县特色农产品品质鲜美,久负盛名,今后还将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形成规模,延长产业链条,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奶牛养殖也是结构调整的新生途径,继续鼓励奶牛入养殖小区集中饲养,积极打造精品养殖小区,全面提高奶牛养殖效益,确保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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