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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豪墓究竟归谁管?(图)

2010年09月03日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邓倩

  水城豪墓究竟归谁管?

  有关部门6年前调查无疾而终

  金黔在线讯水城县煤老板吴洪昌在都格乡新盘村岩脚组的老家修建豪华坟墓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昨日,记者采访了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到,早在6年前,有关部门曾调查吴洪昌在老家大规模修墓一事,并形成书面材料欲上报,但调查搁浅,不了了之。

  国土局:这事归民政局管

  记者来到六盘水市国土局,一周姓副局长称,此事几年前就已听说过,但吴的具体征地行为、所占土地的面积与性质,直管部门水城县国土局才更清楚,“此事很敏感”,他说不便发表什么意见。

  水城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鹏称,从未听说过此事,也不清楚吴洪昌变更土地性质修建豪墓的事情,这事归民政局管。

  民政局:推给我们不合理

  记者来到六盘水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支队的普松副支队长向记者介绍,国家对公墓墓穴占地面积有明文规定——埋葬遗体的单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米;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吴洪昌变更耕地和林地做修建墓地之用,国土部门未先备案,单纯推给民政部门来监管显然不合理。普松让记者到水城县民政局了解具体详情。

  测量:占地19.03亩

  水城县民政局殡管所所长刘志祥找出一份落款为2004年9月22日书写的《关于吴洪昌修建活人墓调查情况》报告介绍,据举报:2004年3月吴洪昌开始征地修墓,涉及宁德军、宁四公等人的耕地,村集体所有灌木林被毁约7亩左右。

  刘志祥称,2004年11月9日,市殡管所邱为鹏所长、县民政局陈绍光副局长、都格乡社会事务办尹德昌主任、国土资源所肖配平所长、新盘村孙丹卫等3名主任、宰加显支书、缪应凤村委等一行11名公职人员到新盘村鸭子塘实地勘测。

  经测量得到以下数据:吴洪昌占用耕地、林地共计19.03亩(其中耕地11.53亩,林地4.5亩,荒山3亩)——毁林4.5亩正在种植桂花,不知作何用途;占地8.99亩正在砌堡坎3条,合计375.94立方米;吴母坟占用耕地1.35亩,其中仅坟墓占地114平米,扩建占地816平米四周新种桂花树,墓前正在施工,立有5平米高的大碑、人像等;吴父坟占用耕地1.19亩,其中仅坟墓占地168平米,在扩建占地624.91平米,墓前正在施工,立有5平米高的大碑,两根约7米高的华表,另有人像、大象等石雕像。

  坟墓越修越气派

  据调查,农户崔庆党、宁德军分别以1200元价格及4000元价格将签下土地承包合同的耕地卖与吴洪昌修墓用;农户缪小吉、宁德进、马小凤、宁四公同意将自家承包耕地调换给吴洪昌做修坟、种树、砌石墙之用,而被毁林地及荒山属于村集体所有,村委却称不知道这些集体所有的土地为什么被占用;吴洪昌始终未配合工作人员的调查;都格乡人民政府、新盘村村委均未向县民政局上报该占地行为的处理意见。

  以上内容具文后民政局曾委托该乡社会事务办给吴洪昌下达责令停止建造坟墓的通知书,但迄今为止吴家的墓群却越修越气派。目前山头上已不止吴洪昌父母的两座坟墓,还有其家族中其他人的坟墓;大规模砌堡坎雕龙篆凤几年来引来不少外地人慕名前往参观。“修活人墓民政部门肯定是有权取缔的!尽管人们都在说吴洪昌肯定是把自己的墓穴位置留在堡坎上方的那片‘风水之地’,但墓穴没有明显动工,根据相关法规民政部门确实无辙。”刘志祥说。

  6年前调查未果

  水城县民政局谢开亮局长称,由于吴洪昌占地大规模修建坟墓一事须汇报至县政府,由县政府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处理意见,仅民政一家是无法查处吴洪昌占用那么多土地修建墓群之事的。

  至于6年前的调查为何在书面报至县政府之前突然中止?谢开亮局长称这事并非发生在他在任期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政工作人员称:就在当年材料即将上报的前夜,上级领导突然接到一位市领导(现已故)的电话,称“吴洪昌是在搞坡改梯和退耕还林,不要为难他”,事情便搁浅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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