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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国土局学践科学发展观之二:保护保障双赢

2010年06月16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牛耕田 李继文 李耀

  我国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土资源部门面对着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双重压力”。如何走出“两难”境地,实现保护和保障“双赢”?晋城市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了积极探索。

  让闲置土地动起来

  在破解“两难”中,晋城市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围绕土地做文章,让闲置土地动起来。近年来,晋城市对全市存量和闲置土地及行业用地进行了拉网式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控制面积,闲置土地的权属、数量、用途、闲置时间等情况,批而未供土地的现状、数量、用途等情况,对行业用地进行核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他们根据闲置土地数量、质量、类型、结构和分布特点,结合闲置土地利用强度、综合承载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实现闲置土地再利用。具体讲,采取以下办法:

  一是宜用则用的办法。对交通条件相对好,地理位置相对优越,基础设施相对齐全,面积宗地相对集中的闲置土地,实行资源整合集中利用。对占地30亩以下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供地;大型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不得超过70%,并要盘活一定数量的闲置土地。近年来,全市新上的一批煤炭,煤化工建设项目和一些乡镇企业用地,大多利用的是闲置土地。

  二是宜垦则垦的办法。对面积较小,宗地分散,配套设施较差,不便利用的闲置土地大力进行复垦,最大限度恢复耕地。乡镇企业用地可用复垦后的闲置土地,实行建设用地置换。对历史遗留的煤矿企业超占土地,限期结案,要么无条件拆除,要么占用。但占用必须复垦相当数量的闲置土地。同时,在复垦费等方面给予资金保障和政策倾斜。2007年,全市仅废弃复垦一项就增加耕地3413亩。

  三是地价引导的办法。鼓励建设项目用地占用闲置土地和未利用地。规定不占耕地,地价下浮40%;全部占用耕地,地价上浮20%。2008年,全市80%的新上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了未利用地,未利用地使用率相当于2007年三倍。

  四是督促检查的办法。从2008年开始,他们对已批建设用地下发了开竣工通知书,定时督促检查项目单位,按规划条件、投资强度、工期进行施工,防止批而不用,形成新的闲置土地。

  晋城市节约集约用地还有一大亮点,就是建立土地矿产开发利用动态监管系统,实行“以图管地”。办法是以行政村为单元,以乡(镇)为建库单位,建立实地、图、表、属性“四一致”的数据库。数据库包含了每个行政村的土地总面积、人口、居民点用地面积、人均耕地、人均居民点用地、一户一宅和一户多宅、基准地价等信息;每宗圈外建设用地的权属、性质、面积、用途、土地利用状况;矿山企业的矿区范围、采矿权人、采矿证、资源储量、生产规模等;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等查处情况、处理结果、监管责任人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状况等。

  数据库的建立,将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的现状真实地反映到电子图件上,将静态的纸质档案变成动态电子成果,将各种不同业务管理集中到一个动态监管系统。它的特点是:全面,基层所需要的内容全部可点击查询。快捷,相关数据一查就知。方便,工作人员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可操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向城中村改造要地

  晋城市是一座“农民城”,市区内50%以上的商业服务业设施是由农民投资兴建的。农民投资热情高,城市建设土地需求大。但空闲地、闲置地、低效利用地也很多。市区内共有43个城中村,总面积8400多亩,占建成区面积24%。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也为了解决城市建设用地,晋城市实施了“城中村”改造工程。

  运作模式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土地收购储备为主体”。具体做法是,由政府确定总体规划,制定政策,调控土地市场,把整个城中村改造区域的土地纳入土地收购储备轨道,实行拆建分离,净地出让。除拆迁居民安置划拨用地外,其余土地一律公开出让,出让所得返还于城中村改造。

  第一项城中村改造工程是黄华街改造工程。2003年6月开工,历时3年多,整个改造面积638亩,涉及38个单位,1543户,1.1万多人。拆迁面积30多万平方米,改造工程总投资6亿多元,建设了61栋回迁楼,总面积36万平方米。改造后,土地利用率提高了29%,绿化率由原来0.8%提高到30%,新增加经营性用地163亩,还增加了一系列公共服务设施。

  2005年以来,晋城市又推出“政府监管、村为主体、自我改造、追求平衡”的新模式,在泽州县杨洼村试点获得成功后,现已在全市6个县(市、区)推开。目前,市区8个城中村、各县(市、区)9个城中村改造都进入实施段,工程竣工后可盘活存量土地1500多亩。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行为,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中村旧村改造范围内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必须按改造规划严格实施,不准突破用地指标,拍卖建设用地的出让金必须全部优先用于回迁居民的安置。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台了《加强市区城中村改造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意见》,对全市城中村改造土地利用实行统一管理。

  城中村改造工程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县(市、区)的积极性。阳城县率先实施了滨河东路城中村改造工程,整个工程改造面积220.1亩,涉及7个单位企业、174户农户,拆迁面积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改造后,有45亩土地用于公益事业,65亩土地用于回迁安置,110亩经营性土地公开出让。极大地改善了县城居民的居住条件。

  好棋一着,满盘皆活。城中村改造带来以下好处:一是改善了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二是减轻了政府投资压力,形成了城市建设良性循环机制。三是促进城中村居民尽快融入城市,带动了城市经济发展。四是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规范了土地市场,因而,受到社会各界欢迎。

  在“空心村”治理上做文章

  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限制,晋城市农村居民点布局比较混乱,居民居住分散,土地利用率比较低。改革开放以来,全市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农村出现一波又一波的造房潮。据不完全统计,全市2325个行政村中约有20%以上的村庄成为“空心村”。

  治理“空心村”已成为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中之重。晋城市大张旗鼓开展了“空心村”治理。其做法是:

  调查摸底,查明成因。2006年,全市便开展了一户多宅调查,确定一个乡(镇)一个宅基地管理试范点,摸清农村住宅用地状况。2007年,又开展了居民点用地调查,对农户住宅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等进行分类分析,查清“空心村”形成的原因,寻求治理良策。现已完成多个重点村调查,为治理“空心村”提供了可靠依据。

  强化约束,控制村庄处延。就是严格依规划管地,按计划供地,没有规划指标的一律不批新增建设用地。有规划指标没年度计划的也一律不批新增建设用地。

  土地置换,解决治理用地。办法是将闲置低效、无法改造的旧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用于置换新村建设占地指标,解决“空心村”整治用地。为缩小农村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占补平衡,还规定了严格的置换标准。比如,人均用地在150平方米以下的占1垦1;人均用地150至180平方米的占1垦1.5;180平方米以上的占1垦2。

  采取经济手段,确保治理效果。为确保旧村复垦,要求先复垦后占地,确实无法先复垦的可采取预存复垦保证金的办法。鼓励多复垦旧村土地,置换折抵后多复垦耕地的,参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内部挖潜,增容不增量。鼓励经济好的村拆旧建新,拆平建楼,提高土地利用率。泽州县巴公镇东四义村、城区大张村、阳城县润城镇望川村、高平市米山镇酒务村、沁水县武安村等一批先富农村,率先进行了实践。

  移民并庄,减少“空心村”。做法是对边远山区村庄和受地质灾害危险的村庄,实施移民并庄,整村搬迁,统一规划建设新村,复垦旧村。阳城县润城镇将8个行政村、20个自然庄、1016户、3500多口人,实行整体搬迁,可复垦居民点用地749.5亩。新建居民点只需占地220亩,人均建设用地由140平方米降低到41.2平方米。

  截至目前,全市整治“空心村”103个,解决周转用地指标2233亩,可复垦旧村建设用地3780亩,缩小村庄建设用地规模1500多亩,增加耕地1300多亩,实施“空心村”治理的村,人均建设用地缩小到100平方米以下。

  晋城市破解“两难”,另一条值得称道的经验是真造地、造好地,走土地开发整理的路子。2002年以来,全市市级项目累计投资1.9亿元,实施造地工程1495个,开发整理土地12余万亩,净增耕地7.8余万亩。在满足各项非农建设补充耕地的同时,结余耕地3.45万亩,耕地总量连续7年实现平衡有余。

  坚信路在脚下,坚信事在人为。晋城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成功地化解了用地难的矛盾,实现了保护和保障“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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