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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土协管员”管理的思考

2010年06月06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罗兴进

  关于协管员一词,我想大家并不陌生,例如:交通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国土协管员……,顾名思义,协助管理人员。之所以有此类人员的产生,是国为有他们产生的必要性或者原因。就拿近些年我们国土资源系统出现的协管员队伍来讲,首先,他们起到了国土管理工作体制中最敏感、最广泛的未稍神经作用。他们来源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在群众中间,一年四季和土地打交道最多的是他们这些人。所以说,国土协管员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是不可或缺的,他们是我们系统的千里眼、顺风耳。其次,这此协管员可以直接参与国土管理,在第一时间制止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使破坏国土资源的苗头被遏制在荫芽状态,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资源的浪费。

  那么,怎样管好、用好国土协管员,是摆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道难题。据笔者深入广泛的了解,目前,绝大多数的国土协管员没有发挥到应有的作用。其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况:一、多半协管员是由村两委成员兼任,还有一部分是村里边德高望重的人士担任。由于这些人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到处都是乡邻乡亲,底头下见抬头见,即便发现有破坏或侵占土地的行为,他们也不愿报告国土部门处理,更不想直接制止,求得一团和气;二、村里的违法苗头被国土所发现后,让协管员跟踪监督,有些当面答应,背地不作为,更有甚者,为违法者通风报信,掩护其违法行为,以求得人情。三、甚至于有些协管员是灯下黑,钻国土所人员的空子,自己却搞起小动作,破坏、侵占土地,为自己谋私利。

  终其种种现象,笔者认为,我们国土资源部门应该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协管员的管理,真正让国土协管员成为我们工作的得力助手,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本人建议有三:一是明确其地位。彻底改变以往人们所认为的,协管员非在编人员,不便于管理的误区。其实人旦有了地位,都有荣誉感、成就感,自然就会珍惜他。首先国土所例会一定要让协管员参加,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有用的并予以采纳和实施;其次,全局每年的大型会议要邀请他们参加,让他参政、议政;最后,定期召开协管员专题会议。二是赋予其权利。首先,村民需到国土部门办理的事项,如:宅基地申请、临时用地审批、查阅档案资料以及其它涉土问题的协商等等,都必须先经该村协管员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受理。让乡亲们感到协管员真正是国土部门的卷内人士。三是给予其报酬。各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象计划生育专干一样,解决协管员的工资报酬问题目。没有薪水的工作是大多数人不愿意意干的。反过来说,工作有了报酬,更能体现工作的价值。这样一来,如果哪个干不好,还可以扣发其一部分工资,以达到制约的目的。四是建立奖惩制度。定期对协管员考评,对于成绩突出的国土部门要象在编人员一样,给予肯定和奖励。对于那些不作为或者影响坏的,要给予惩罚,甚至予以解聘。让其意识到权利与责任并重的道理。(清流县国土局,罗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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