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占一补一”的原则,银集分局在农宅审批、管理上坚持“三把关四到场”。
“三把关”
一是审核申请人用地条件上把关;申请人必须是本区域内常住农业人口户口,因兄弟分居申请宅基的,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方可申请宅基地。
二是调查申请人有无原宅上把关;确因土地规划不符等原因迁至中心村用地的,坚决执行“先垦后用,一户一宅”原则。
三是督促申请人用地时间上把关;申请人在新宅批准之日起一年内要建造住房,防止长时间闲置不用,否则批准文件无效。
“四到场”
一是申请用地前踏勘到场;对用地范围进行现场调查,看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二是批准用地后放线到场;按批准用地四址、实地打桩放线交申请人用地。
三是建造房屋中途到场;对照批准用地尺寸,现场丈量记录,看有无超出批准用地范围。
四是房屋竣工时验收到场;看有无增减建筑物,丈量与相邻户界址边长并标记界址点埋设界桩。便于及时为申请人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