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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地国土所“五举措”规范土地登记工作

2010年05月12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灵地国土所

  今年以来,清流灵地国土所严格按照县国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土地登记工作。

  一是土地登记的程序必须合法。严格履行土地登记的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的程序。二是土地登记的权属必须清楚。经过登记的土地,必须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三是土地登记的主体必须统一。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机关,必须与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机关一致,不再另设登记机关。四是实行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从事土地登记的人员,要取得全国统一的《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方可从事土地登记工作,同时建立登记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五是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五不登记”规定。

  截止目前,该所共受理土地办证情况10余起,办结8起,其余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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