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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校国土所农民建房审批实行“一注销两公示”

2010年05月12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长校国土所

  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秩序,清流县长校国土所在农民建房审批中实行“一注销两公示”。“一注销”即对批新后的老宅基证一律上报市局加盖“注销章”进行作废。部分拆旧建新的注明拆旧批新面积,并“注销”拆除部分的面积、标明拆除部分的界址,防止批少占多和重复批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实行批前、批后“两公示”制度。批前把建房户的家庭人口、原有老屋、拆除老屋、申请建房位置等情况在镇政府设置的国土所服务公开栏、用地户所在村组张榜公示10天,群众如有异议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国县土资源局审批后,基层国土资源所再次公示10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便于查阅和日常监管,长校所还将农民建房情况全部输入电脑,全部实行“一户一档”,从源头上杜绝农村建房中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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