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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精、勤、活”五字土地执法

2010年05月12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邹开勤

  为进一步提高国土执法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金湖县国土资源局闵桥分局要求国土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态度、执法作风以及执法方式等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是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态度要“诚”。大力倡导“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的服务理念,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小事快办、不以事小而不办,尽量事先把工作做到实处、做到明处、做到细处、做到小处,摒弃那种为群众办实事不落实在行动上,只喊在口头上、写在总结上的行为。

  二是要求执法人员执法作风要“实”。执法人员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反对弄虚作假、相互推诿、对群众恶语相加等不良习气,积极帮助群众解困,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兢兢业业的态度,精益求精的要求,满腔热情地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扑下身子与基层打成一片,多听基层意见,多听群众的呼声。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不怕难、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得罪人的钉子精神。

  三是要求执法人员执法知识要“精”。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在发现违法用地时,光有一颗热诚的心和一张妙语连珠的嘴还远远不够,要熟悉精通《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土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要一语切中要害,和群众讲明违反了国土法律、法规哪条哪款。在执法过程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法律为准绳,用事实和具体的案例说话,以一种平和的语气、一种平等的态度、一颗平常的心来对待违法用地的群众,让他们发自肺腑地觉得自己的这种行为不对。

  四是要求执法人员执法宣传要“勤”。在国土宣传中做到手勤、嘴勤、脚勤,将日常宣传与重大节日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3.19”矿产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国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平时抓住一切机会和时间不定期到村头、下田头送法、普法,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通过宣传,增强辖区群众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自觉性。

  五是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方式要“活”。在执法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除目视外,要通过当地群众和村组干部了解情况,掌握线索;要充分发挥村组信息员的“喉舌”作用,通过他们可了解当地的建房用地情况。在违法用地发生初期阶段,尽可能的让违法用地群众多了解有关国土法律知识,使他们知晓违法用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给自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将违法用地所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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