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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让农田建设既标准又高效

2026年01月26日 来源:农民日报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实地监督施工单位修建机耕路。受访者提供

  “这个制度就像一本工作指南,让每一个投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从业者,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职责定位。”谈及“1+3+4”制度,河北省保定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人如此评价。

  作为全国首批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试点市,保定的起步条件并非得天独厚。这里平原、丘陵、山区交织错落,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加之下辖22个县(市、区),建设任务繁重,跨区域、跨部门协作环节繁多,传统电话调度、经验推进的模式,难以适配规模化、规范化的建设要求。基于此,保定市立足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创新构建起“1+3+4”制度体系,以法治化思维破解建设难题。

  何为“1+3+4”制度?简言之,“1”就是整体建设方案,作为纲领性文件锚定方向、总揽全局;“3”涵盖年度方案、督导方案和验收方案,从市级层面强化统筹协调与全过程管控,确保建设不偏航、推进有节奏。“4”包括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程序管理、建设管理等4个导则,为县级层面提供可直接落地的精准操作手册,层层衔接、环环相扣,织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制度网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定兴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主任李金畔告诉记者,在高标准农田的项目督导方案中,格外突出监督管控的重要性,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不定时抽查,全方位筑牢工程质量防线,一旦发现施工方未按设计方案施工等问题,便立即督促整改、绝不拖延。而高效执行的前提,是制度本身的科学性与实用性。李金畔表示,该监管机制不仅条款细致、考虑周全,更紧密贴合田间实际施工需求,具备很强的可操作性。“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繁重,仅2023年就达14万亩,正是靠着这些务实管用的制度,再加上不折不扣的严格执行,才能稳稳守住工程质量底线。”李金畔说。

  此外,针对地形复杂的特点,保定在高标准农田建设“1+3+4”制度框架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平原地区侧重机械化与水肥一体化建设,山区则聚焦水源保障与灌溉设施完善。“像唐县作为山区县,通过标准明确的集雨设施建设,解决了旱季浇灌难题;高碑店、涿州等平原县则依托标准化路网建设,实现了农田机械化全覆盖。”保定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人介绍,2023年“杜苏芮”暴雨中,保定平原地区高标准农田排水能力较普通农田提升3~4倍,排水时间缩短75%,充分彰显了制度设计与地形适配的实践成效。

  “一平”“两通”“三提升”,通过一系列田、土、水、路等建设内容的综合治理。如今,保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初见成效: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631.2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的92.1%,2026年将全面完成试点任务。该市部分项目区小麦亩产平均提高130斤,玉米亩产提高110斤,节水30%、节肥40%;2025年望都县示范田小麦亩产达869.93公斤,创河北省小麦单产历史新高。在定兴县辛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显著增长,项目区农户人均增收471元,实现了“田增产、人增收、村增富”的良性循环。

  从制度创新到实践落地,从试点探索到全国样板,保定市以“1+3+4”制度体系为核心,用精准施策应对区域差异,让高标准农田既守牢“高标准”的建设底线,又彰显出“高效益”的发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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